奸商劉金錫等破壞統銷政策被判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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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0573
颗粒名称: 奸商劉金錫等破壞統銷政策被判徒刑
其他题名: 王芝慶等重施五毒受到法律制裁
分类号: D90
摘要: 奸商劉金錫和徐廣文、從兆義等人合股開設火勺舖,經常違犯政府法令,進行投機倒把活動。一九五四年九月,該號曾因私自購買面粉,受到政府的懲處。但他們不但不改,反而繼續進行非法活動,截至四月末爲止,奸商劉金錫、徐廣文等曾通過親戚朋友的關係,借用購糧證套購國家面粉達一百二十袋,折合五千二百八十餘斤。爲了保證國家糧食統購統銷政策的順利實施,保證對全市職工、市民糧食的合理供應,本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判處破壞統購統銷政策,套購國家面粉的罪犯劉金錫四年徒刑,判處罪犯徐廣文一年徒刑,從兆義一年徙刑緩期執行。因此,判處他有期徒刑六年,並追回全部贜款。
关键词: 法律制裁 法律理论 法学

内容

奸商劉金錫和徐廣文、從兆義等人合股開設火勺舖(鐵西志成號),經常違犯政府法令,進行投機倒把活動。一九五四年九月,該號曾因私自購買面粉,受到政府的懲處。但他們不但不改,反而繼續進行非法活動,截至四月末爲止,奸商劉金錫、徐廣文等曾通過親戚朋友的關係,借用購糧證套購國家面粉達一百二十袋,折合五千二百八十餘斤。
  奸商爲了偷稅漏稅,把套購來的大量面粉做成火勺,在每天天還不亮的時候便批發給無營業證的小商販,嚴重地擾亂了市場。
  爲了保證國家糧食統購統銷政策的順利實施,保證對全市職工、市民糧食的合理供應,本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判處破壞統購統銷政策,套購國家面粉的罪犯劉金錫四年徒刑,判處罪犯徐廣文一年徒刑,從兆義一年徙刑緩期執行。
  六月七日市中級人民法院擧行公判庭,公開審理了一個貪汚、受賄、重施五毒案件。
  該案的被吿人楊靑萍係「五反」退財補稅處理委員會工作組的臨時負責人。他接受了不法資本家王芝慶、張宗學和趙文軒等人的賄賂達廿餘次,計人民幣九百餘元,並企圖爲資本家減免贜款,洩露國家機密,變成了不法資本家的代理人。因此,判處他有期徒刑六年,並追回全部贜款。
  該案的另外兩個被吿人、奸商王芝慶和張宗學,一個是聯合五金行的經理,一個是群生瓦廠、宗興車廠的經理。在「五反」時,他們都是「完全違法戶」;「五友」後,不但拒不繳贜,反而又重施五毒,以各種手段拉攏政府幹部,猖在的向國家進攻,因此,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該案的另一被吿人趙文軒、雖也重施五毒,向楊行賄三次,但在事情被發覺後,尙能認罪,交待問題,積極繳納贜款,並主動揭發別人犯罪事實,因之寬大處理,免去刑事處分。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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