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應該合理改進營業時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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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0315
颗粒名称: 合作社應該合理改進營業時間
分类号: F126.1
摘要: 本文主要报道了鞍山市二十一个职工消费合作社调整营业时间后,普遍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关键词: 职工消费 合作社 营业时间

内容

四月上旬,本市二十一個職工消費合作社,又改變了營業時間。毫無疑問,如果合作社採取這一措施,眞正是根據季節的變化,積極爲消費者服務,是會得到群衆擁護與歡迎的。可是,事實恰恰相反,合作社的措施,普遍地引起了群衆的不满,有的人甚至說:「老爺式的商店又復活了!」原來合作社營業時間調整後,很多職工不能在休息時間買到自己所需要的東西。早上,合作社八點鐘(還有八點半、九點鐘)開始營業;晚上,除了鐵東合作社的食品部和成裝部,都在五、六點鐘就停止營業了。勝利合作社食品部算是停止營業較遲的,也只到七點鐘。最使人傷腦筋的是合作社在名義上推行「連帶上班制」,實際上却都實行午休,這一來,就變成職工上班的時候合作社開始營業,職工下班後能擠出一點時間買東西時,合作社却又「關門大吉」。
  譬如担負着一萬戶職工物資供應的鋼工合作社的各個門市部,早上八點開始營業,十二點至一點全體工作人員休息;傍晚六點鐘,職工們下了班陸續回到家裡,有時間上合作社了,可是那裡早已在六點半關上大門。到私商家去買吧,那裡連個小攤販都沒有,更談不到貨色齊備的商店了。對爐山合作社也是如此。
  又如永樂合作社,它的供應對象除了四千多戶廠礦職工外,還有爲數不少的郊區農民,可是當農民在十二點鐘從田間回家經過合作社要想順便買點什麽東西,總得等上老半天,因爲合作社午休時間還沒有過;傍晚,廠礦職工們老遠地趕到家裡,有的從二里地外跑到合作社去買東西,同樣在那裡吃「閉門羹」,因爲合作社營業時間已過。於是,職工們不得不跑到五、六里地以外的鐵西百貨商店去買。
  合作社爲什麽偏要這樣做呢?據說,他們的理由是爲了「讓出部分營業時間,以鼓勵私商經營的積極性」。
  貫徹踏步政策,鼓勵私商經營積極性是完全必要的,但決不是生拉硬搬。根據本市的情況,很多職工住宅區沒有私營商業,而合作社藉口「踏步」,縮短營業時間,不知是否考慮過自己的任務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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