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國家華沙會議發表最後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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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0150
颗粒名称: 歐洲國家華沙會議發表最後公報
分类号: D8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欧洲国家在华沙会议上讨论了欧洲安全和和平的问题,并注意到巴黎协定的批准对国际形势的影响,增加了新战争的危险,对爱好和平的国家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会议参加国决定采取必要措施来保证它们的安全和维持欧洲的和平,包括缔结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和成立缔约国武装部队的联合司令部。公报公布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全文和成立联合司令部的决议。这个条约共有十一项条款,包括保障和平、解决争端、协商重要国际问题、防卫威胁、建立联合司令部等内容。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将在缔约国最后交存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十年。成立联合司令部的决议决定任命苏军元帅科涅夫为总司令,各缔约国的国防部长或其他军事领导人为副总司令,负责指挥本国的武装力量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总司令部将设在莫斯科。
关键词: 国际关系 外交 条约

内容

【新華社華沙十五日消息】歐洲國家保障歐洲和平和安全的華沙會議,在五月十四日發表了最後公報。
  公報說,歐洲國家保障歐洲和平和安全第二次會議,在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一日到十四日在華沙擧行。參加會議的國家有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以觀察員身份參加這次會議。會議的參加者詳細地討論了巴黎協定批准後國際形勢中所發生的變化,並且注意到巴黎協定的批准使得新戰爭的危險增加,造成了對愛好和平的國家的國家安全的威脅。
  公報說,會議參加國決心採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證它們的安全,和維護歐洲的和平,參加會議的八個國家締結了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會議並且決定成立締約國武裝部隊的聯合司令部。
  公報說,會議在完全一致的氣氛中進行,體現了和平、民主和社會主義陣營各國兄弟人民之間的眞誠的友誼和合作。
  在最後公報裡,並且公佈了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的全文和成立締約國武裝部隊的聯合司令部的決議。
  這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共包括十一條。締約國重申它們希望在歐洲所有國家(不問它們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如何)參加的基礎上建立歐洲集體安全體系,以便聯合它們的努力來保障歐洲和平。
  條約裡規定:締約國各方按照聯合國憲章保證在它們的國際關係中不用武力相威脅或者使用武力,並且以和平方法解決它們的國際爭端。
  條約裡規定:締約國各方將從加强國際和平和安全的需要出發,對一切有關它們的共同利益的重要國際問題互相進行商量。
  條約裡規定:每逢任何一締約國認爲產生了對一個或是幾個締約國發動武裝進攻的威脅的時候,締約國各方應該爲了保證聯合防禦和維護和平和安全的利益,毫不拖延地在它們之間進行磋商。
  條約裡規定: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者國家集團,對一個或者幾個締約國的武裝進攻,每一締約國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行使單獨或者集體自衛的權利,個別地或者通過同其他締約國的協議,以一切它認爲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援助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國家或者幾個國家。
  條約裡還規定:締約國各方同意建立它們的武裝部隊的聯合司令部,統率根據締約國各方協議撥歸其指揮的各國武裝部隊。
  這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在締約國最後把批准書向波蘭人民共和國政府交存這一天起生効。條約有効期限爲廿年。如締約國各方在這一期限滿期前一年沒有向波蘭人民共和國提出宣佈無効的聲明,條約就繼續生効十年。
  在關於成立締約國武裝部隊聯合司令部的決議裡,決定任命蘇聯元帥科湼夫爲總司令。
  各個締約國的國防部長或者其他軍事領導人員爲副總司令,他們負責指揮撥歸聯合武裝部隊作爲整體的一部分的本國的武裝力量。民主德國參加聯合武裝部隊的措施的問題,決定將在以後硏究。決議裡決定,武裝部隊聯合司令部的總部設立在莫斯科。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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