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年2月14~15日,中共柏乡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县法院会议室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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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2020220003231
事件名称: 199年2月14~15日,中共柏乡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县法院会议室召开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88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年2月14日
结束时间: 199年2月15日
发生地点: 柏乡县

事件描述

2月14~15日,中共柏乡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县法院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留存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张建国作的《县纪检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柏乡县第七届委员会、中共柏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两个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副书记、书记。中共柏乡县第七届委员会书记是王留存,副书记是闫九旭、张宏印、尹孟谦,常务委员是王留存、闫九旭、张宏印、尹孟谦、刘成祥、张宝亮、张建国、赵坤峨、刘占刚、李顺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是张建国。6月,刘鸿志到柏乡挂职,任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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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王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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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