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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1973年11月20日柏乡县革委制定《农村开展工副业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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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2020220002728
事件名称:
1973年11月20日柏乡县革委制定《农村开展工副业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08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3年11月20日
发生地点:
柏乡县
事件描述
1973年11月20日,柏乡县革委制定《农村开展工副业生产暂行管理办法》,鼓励各社队本着“三就地”(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四服务”(服务生活、服务生产、服务社队、服务全县)的原则开展副业生产。此项管理办法,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村收入具有积极作用,到1974年社队工副业获得较大发展。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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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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