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8月4日特大暴雨,人民和财产受损严重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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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2020220002616
事件名称: 1963年8月4日特大暴雨,人民和财产受损严重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081.pdf
事件类型: 环境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8月4日
发生地点: 柏乡县

事件描述

1963年8月4日,特大暴雨,日降雨量290.6毫米,午河、北沙河相继漫堤、决口,赞皇、临城山区洪水及小里岗沥水倾集柏乡,全县除龙华公社几个村庄外,平地水深1米多,午河沿岸平地水深2米多,至8月8日5天时间降雨880毫米。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给柏乡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县委、县人委带领全县人民开展了“保粮、保畜、保物、战胜洪魔”的抗洪斗争,组成数百人抢险队,经过7昼夜的奋战,转移、安置被洪水围困的数千名群众,保住了县城,减少了灾害造成的损失。八里庄17岁青年赵金水,为抢救集体财产光荣牺牲,后被县委追认为中共党员。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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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赵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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