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民国33年(1944)8月抗日县政府、县农会在东部村庄开展赎地运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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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2020220002343
事件名称: 中华民国民国33年(1944)8月抗日县政府、县农会在东部村庄开展赎地运动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06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中华民国民国33年(1944)8月
发生地点: 柏乡县

事件描述

中华民国民国33年(1944)8月,抗日县政府、县农会在东部村庄开展赎地运动。贫苦农民因求生存而典卖的土地(时地价低者每亩好地仅换几个菜团子)均可以原价赎回,所借地主、富农粮款暂缓归还。赎地缓债运动使贫苦农民重新得到土地,农民的抗日积极性更加高涨。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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