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30日下午4时许内丘县法院处理水泥厂抢劫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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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唯一号: 030732020220001811
事件名称: 1992年5月30日下午4时许内丘县法院处理水泥厂抢劫案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2/001
起始页: 0130.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5月30日下午4时许
发生地点: 内丘县

事件描述

1992年5月30日下午4时许,房会发、韩庆文两人,持“六四”式手枪(带子弹26发)到县水泥厂抢劫销售水泥款 6000余元,并开枪打伤该厂两名工作人员。6月1日两人在天津火车站被抓获,6月12日被邢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6月18日二犯被执行枪决。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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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房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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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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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内丘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