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十六年(1659)任县吴子带役到由内丘统一经管的驿馆值班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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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唯一号: 030732020220001167
事件名称: 清顺治十六年(1659)任县吴子带役到由内丘统一经管的驿馆值班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2/001
起始页: 009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清顺治十六年(1659)
发生地点: 内丘县

事件描述

清顺治十六年(1659),任县吴子带役到由内丘统一经管的驿馆值班,看到任县在驿服役马有三十匹,认为四县协济内丘办驿办法“便宜了内丘”,提出“原制辩、奉裁辩、重驿辩、包递辩、应役辩、勒索辩、铺递辩、递夫辩 ”等《八辩》,由大臣苗佥宪上奏朝廷。据此,内丘知县朱宗诛写了《八辩辩》,据理反驳。顺治十八年,保定抚台五登联将奏章转呈朝廷,请旨按旧制施行的奏章报兵部,兵部对双方奏章经过审议,于顺治十八年七月奉旨责成按察院依旧制施行。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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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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