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柏乡县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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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1020220000337
机构名称: 中国共产党柏乡县委员会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516.pdf
地址: 柏乡县
起始时间: 1938年4月

机构描述

1938年4月,中共柏乡县工作委员会成立,由书记、委员组成,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1939年2月,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柏乡县委员会,归冀南二地委,1945年8月秘书室改为办公室。11月县委归冀南四地委,1949年8月改属中共邢台地委。1951年2月,柏乡县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2年5月,设统一战线工作部。1954年7月设农村工作部。1956年5月撤销纪律检查委员会,改设监察委员会。1958年4月,归邯郸地委,12月中共柏乡县委撤销,1962年1月恢复,设书记处及原有工作部门。8月撤销书记处。1963年5月建县委党校。“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委曾一度瘫痪。1967年12月成立“柏乡县革命委员会”,设立相应党的领导核心小组,取代柏乡县委员会。1971年4月柏乡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重新选出县委会,陆续恢复了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县委仍属中共邢台地委领导。1975年1月,设县直机关党委。1979年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5月,恢复农村工作部,1982年5月,增设政法委员会,10月恢复统一战线工作部,12月建老干部局。1984年1月,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县级领导机构,中共柏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隶属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3月,农村工作部改为农村政策研究室,5月又改称农村经济指导部。1985年1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12月设机要室,1986年设立对台工作办公室。1987年成立精神文明办公室和信访办公室,1989年2月中共柏乡县直属机关委员会改为中共柏乡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8月,农村经济指导部改为研究室。1991年6月,机要室改为机要局,同月重建农村工作部,设督查室。1993年3月,农村工作部并入农业委员会。同时,机构改革,县委由原来的13个工作部门合并为5个工作部门,即:县委办公室、研究室、机要局、信访办、党史办、督查室合并为县委办公室;组织部、老干部局、县直工委合并为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精神文明办公室合并为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对台办合并为统战部;政法委与司法局合署办公。纪检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1993年6月,邢台地市合并,县委属中共邢台市委领导。1994年设小康办公室。1995年5月,设信访局、督查室,恢复老干部局。同年底,县委驻地在县城柏兴路(东环路)东侧,拥有4层办公楼一座,瓦房33间,平房17间。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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