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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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1020220000325
机构名称: 农村信用社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476.pdf
地址: 柏乡县
起始时间: 1951年

机构描述

1951年,随着农村初级生产合作社的建立,农村始建金融委员和小组。1954年,县人民银行在16个乡镇建立信用社,据不完全统计,吸收8,439股,股金11,412万元(旧币)。1955年,全县27个乡镇中有26个乡镇建有信用社,参加入社农户14,464户,达到总户数的71.6%,社员发展到20,603人,吸收股金25,621元,存款余额719,620元,放款113,890元,余额15,933元。1958年,随着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乡村大办工业、农业飞速跃进,乡财政下放。是年8月,县人民银行决定把乡镇信用社改建为乡级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柏乡县王家庄乡银行、龙华乡银行、西汪乡银行、南阳乡银行、内步乡银行、白阳乡银行、北马乡银行、固城店乡银行、西南鲁乡银行、城关镇银行)每个农业社设一个信用部。乡银行是乡级组织机构,人事属乡镇党政领导。县银行和乡银行是业务领导关系,主要办理工、农、商业存放业务,代理乡财政金库信用部,是农业社组成部分,在农业社党支部书记、社长领导下开展社员个人储蓄和发放业务。1958年12月后,乡级银行随县建制一同撤销,建立城关人民公社、固城店人民公社信用部,原乡级银行同时改为信用分部,1961年,恢复各乡镇信用社。1963年12月,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领导。1965年12月,信用社重新划归人民银行领导。1979年9月,农业银行再次接管农村信用社,增设信用站87个。1984年,成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仍由农业银行代管。1995年底全县有信用社10个,信用分社7个,信用社除大量吸收农村储蓄存款外,贷款范围由支持农业生产,扩展到支持商品生产等领域。1995年,存款余额9,28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6,527万元。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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