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讷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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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0020220002650
人物姓名: 董讷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784.pdf
时代: 元代
出生年:
卒年: 1327年
籍贯: 赵州柏乡

传略

董讷(?~1327),字仁甫,赵州柏乡人。仁宗皇庆初(1312),由中书属官改为工部主事,当时,国家兴土木、盖官署,连年连月不曾中断,许多国家钱财暗中流入官吏个人手中,董讷上任后便追究查办此事,查得楮币3万余锭、黄金千两。皇帝身边近臣请求在禁中海子修筑水殿制木偶做歌舞表演,以备乘兴游玩观赏。董讷谏言:“唐太宗命功曹选巧匠,尚书段伦却让他们制作木偶人。太宗曰:‘向来调选能工巧匠原本是用他们做利国利民的事,而现在造木偶戏具,甚失官师相规之意’。下诏免去段伦官职,史学家把此举做为美谈,现在英明皇帝在上,难道还办这样的事!”宰相称董讷的言论很正确,于是,奏请修造水殿制做木偶之事遂停止。此后,董讷升任监察御史。延祐二年(1315)冬,天空彗星出现,董讷说:“宰相之职代天理物,现在天空出现反常现象,大概是(天空本身)调和的规律,并非人类所造成。”这时的宰相是铁木迭儿,听到董讷这种言论很不满意。延祐三年(1316)元旦,文武百官按序列队到朝廷殿堂举行朝拜仪式,宰相铁木迭儿乘轿坐到殿中,于是董讷到铁木迭儿身边去纠正说:“这里是百官朝会的场所,丞相不应该乘轿坐在这里。”铁木迭儿怒然离去。过了没几天,董讷被贬降职为大都路总管府判官,又改为陕西行台都事。此后,奉诏还京任命为中书省左司都事。英宗成为皇太子,董讷被选为詹事院中议,到朝中做奉议大夫,升为工部郎中。铁木迭儿打算以苦差使把董讷调任上都副使兼本路总管府治中。董讷忠于职守,勤于工作,钱财伸手可取,但一点也没拿到自己手中。董讷曾经在外城迎接皇驾,宰相铁木迭儿寻问谁负责经办供品和桌椅,他的贴身侍官说是府判经办;因为这个缘故,铁木迭儿 要求追究董讷的过错,行杖体罚。第二天,铁木迭儿得知受杖罚的不是董讷而是他人,内心特别不安。因为董讷常常抵触权贵,又改任河东道廉访司事。当时,泽州高平发生一起盗劫藏金大案,官府诬陷一家农民五人是盗贼,捉拿于牢中,严刑拷打,其中父子二人惨死牢中,但赃金竟不能破获。董讷查阅其文书卷宗,疑点漏洞甚多,重新提审核问,确认并非此父子5人所为,于是把他们释放回家。而后,召见失主,问道:“案发前什么人曾经去过你家?”回答说:“邻村5个人曾经来借粮食。”董讷立即差人捉拿归案,人赃具获,邻村5人盗贼锒铛入狱。原经办此案官员及有关人员均被查办定罪。后升任江西道廉访副使,江西人好打官司,听说董讷办案严明,慑于董讷的威严,都不敢犯案。第二年,董讷到抚州巡察,没有一个人告状打官司,董讷心里想,是否下边的官吏阻止百姓告状,便亲自到街头巷尾询问,果真是没有人打官司告状,董讷这才知道百姓好打官司并非他们的本意。至治二年(1322)冬,奉诏回京官拜吏部侍郎,泰定初年改任右司郎中,不久改任左司郎中,一年后,任吏部尚书。奉皇命巡察宣抚山北、辽东各道,还朝后,官拜江西道廉访使,泰定四年卒。 董讷喜荐拔人才,如欧阳元、李好文、吴炳等皆当时知名官吏。奉使山北、辽东,黜陟公允,民尤颂。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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