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旭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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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0020220002648
人物姓名: 焦旭
人物异名: 字:明锐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783.pdf
时代:
出生年:
卒年:
籍贯: 金沃州柏乡

传略

焦旭(?~?),字明锐,金沃州柏乡人,大定三年(1163)以第五名进士及第。始任安喜主簿,后转任大兴令。在任大兴令期间,爱民如子,不畏权势,执法严明,曾拘捕违法之左警巡、杖罚违法之亲军百人长,一些权贵对其不满,有些官员大僚议论并奏明皇上,应给予杖罚。世宗说:“焦旭是爱民的好官,(如果)因为杖罚犯法的官吏,他受杖罚,人怎么还能为国家干事?”他就令有司收回打算给予焦旭的刑罚。事后,焦旭改为良乡令。一年,世宗春游,发现石城、玉田等县的县令都已年迈,均无政绩,治理县域不佳,对管理官员的大臣说:“最贴近黎民百姓的是县官,应当挑选有贤能才干的人充任。京都周围的县官都是这样昏庸无能,也就知道全国的县官是怎么样了。”平章政事石琚向朝廷推荐焦旭是干才贤能,可培养造就,委以重任。皇上表示赞同石琚的观点,于是下诏任命焦旭为右警巡使。焦旭为人刚果,不避权势,治理有方。起初,焦旭属下的百姓来控告他的长官,焦旭以为没有状纸,便交由当地地方官处理,告状的百姓路逢监察御史诉说情状,胡言乱语,御史便逮捕了他,交焦旭处理。焦旭就释放了他,不加追究。事后,焦旭被监察御史弹劾,受杖八十,降职两级,出任大名府推官。不久,授职右三部检法司正,代韩天和执行监察御史公务。当时,御史台向皇上谏议说:“监察是负责纠察弹劾的部门,天和是诸科出身,难任此职。”皇上下令另举荐其他贤能。中丞李晏向皇上推荐焦旭刚正可任,遂授焦旭为监察御史,而改天和为获鹿令。章宗皇帝刚刚登基,太傅克宁、右丞相襄请皇上出巡打猎,焦旭奏明皇上应以国政为重,陈明利害是非,皇上欣慰愉快地接受了焦旭的谏议,遂取消了出巡打猎的念头。明昌元年(1190),登闻皷院初设官长,宰相奏上,司谏官郭安民、补阙官许安仁和焦旭都可以充任登闻鼓院的长官。此后,焦旭改为侍御史。焦旭四次迁官,都察监修水利,治河防涝,晋官一级授西京路转运使。焦旭性警敏,练达时政,与王修、刘仲洙等人世称能吏。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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