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6117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养老保险 |
分类号: | D412.66 |
页数: | 1 |
页码: | 729 |
摘要: | 合同制工人保险,合同制工人开始交纳养老保险基金,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工资总额的17%。个人交纳标准工资的3%,全县有88个单位,043人参加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共交纳养老基金9.8万元。收缴率为85%,1995年参加投保1,占合同制工人1。固定工离退休费统筹,为保障全民、集体单位的固定工老有所养,并减轻财政负担。解决企业间负担不平衡矛盾,实行社会统筹,全县有47个全民所有制单位3。681人参加社会统筹,共收缴社会统筹基金58.6万元。全县53个全民所有制单位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其中。 |
关键词: | 福利 劳保 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