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定节假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6112
颗粒名称: 七、法定节假日
分类号: D412.66
页数: 1
页码: 728
摘要: 1952年始,干部职工享受假期,分以下4种: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国庆节。2天“元旦1天”②探亲假,夫妻分居两地。每年一个月的探亲假:适当放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知识分子的探亲假,并报销往返路费。③病假,工作人员因病凭医院证明休假。假期中仍享受一切福利待遇:④产假,工作人员产前产后假期。1988年7月以前产假为56天:以后改为90天,执行计划生育的按有关文件规定适当延长天数,职工在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按本人标准工资的20%增发工资。
关键词: 节假日 福利 柏乡

内容

1952年始,干部职工享受假期,分以下4种:①节假: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国庆节”2天,元旦1天。②探亲假:夫妻分居两地,每年一个月的探亲假,往返路费报销。适当放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知识分子的探亲假,并报销往返路费。③病假:工作人员因病凭医院证明休假,假期中仍享受一切福利待遇。④产假:工作人员产前产后假期,1988年7月以前产假为56天,以后改为90天。执行计划生育的按有关文件规定适当延长天数。职工在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按本人标准工资的20%增发工资。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