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劳保医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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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6110
颗粒名称: 五、劳保医疗
分类号: R197.1
页数: 1
页码: 728
摘要: 1953年开始在邮电、厂矿企业单位的工人及职员中实行公费医疗制度。职工医疗费全部由企业负担,因病丧失劳动力的付给标准工资40~50%的救济费,对职工家属实行50%医疗费报销。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到指定医疗单位就医,自付现金,凭单据回单位报销。随着医疗费的逐年增多,近年来,各单位对劳保医疗制定了诸多限制性措施,同时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半价或全部报销。
关键词: 劳保 医疗 柏乡

内容

1953年开始在邮电、厂矿企业单位的工人及职员中实行公费医疗制度。职工医疗费全部由企业负担,因病丧失劳动力的付给标准工资40~50%的救济费,对职工家属实行50%医疗费报销。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到指定医疗单位就医,自付现金,凭单据回单位报销。随着医疗费的逐年增多,近年来,各单位对劳保医疗制定了诸多限制性措施,同时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半价或全部报销。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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