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6102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工资奖励 |
分类号: | F244.3 |
页数: | 2 |
页码: | 725-726 |
摘要: | 1950年执行新的供给制(小包干),1955年7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实行等级工资制,行政机关、学校、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工资调整,1971年行政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低工资调整,并对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按政治表现、工作态度、贡献大小进行调资。升级面为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人员总数的40%,1981年10月调整中小学教职员工、卫生系统和保育工作人员的工资,1982年行政单位职工晋升一级工资,1983年对企业职工进行调整工资。 |
关键词: | 奖励 工资 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