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6099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劳动管理 |
分类号: | F243.1 |
页数: | 6 |
页码: | 724-729 |
摘要: | 建国后,县政府设人事科兼管劳动,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福利、档案统计、人员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1963年政府人事科改为人事监察科,仍兼管劳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县革命委员会设立生产指挥部兼管劳动。1979年12月成立柏乡县劳动局,主管劳动工作。1984年县人事局、劳动局合并为柏乡县劳动人事局,劳动工作归劳动人事局统一管理。1995年底,劳动人事局内设劳动股、安全生产办公室,下设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全县的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安全生产、劳保福利、劳务输出等工作。旧时,剥削阶级只知绞尽脑汁地榨取雇工的血汗,不顾雇工死活,劳动条件极差,致使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职业病屡见不鲜。 |
关键词: | 劳动管理 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