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图书馆
邢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邢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八节 卫生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6098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卫生经费
分类号:
R199.2
页数:
1
页码:
723
摘要:
柏乡县内的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医疗设备、日用办公用品的添置、设施的修建、人才的培养等项开支。
关键词:
经费
卫生
柏乡
内容
县内的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医疗设备、日用办公用品的添置、设施的修建、人才的培养等项开支。1945年柏乡解放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解放区内实行的是实物工资制,每人每月支付15公斤小米为工资,房屋的修缮及医疗设备的购置所需款项由县政府拨付。建国后由50年代始,全民所属医疗单位事业费主要由财政补贴,不足部分自理。联合诊所实行自负盈亏,完全自筹,改建为区、乡卫生院后,事业费开支由县财政给予少量补贴,主要靠自筹。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县内的卫生机构被精减,7月固城店卫生所为在编国办基层医疗机构,原各公社卫生所改为集体联办,自负盈亏,国家不再予以补助。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经费支出逐年增多。1972年10月15日后,卫生局机关、妇幼保健站、卫生防疫站经费由财政拨款支付,各公社卫生院取消“自负盈亏”制,实行“社办国助”,县医院及分院、公社(乡镇)卫生院则由财政实行差额补贴(只拨付医务人员基本工资的60%)。进入80年代后,在乡镇卫生院实行“独立自主、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的办法。自1984年6月11日起,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实行承包,全部取消了由财政拨付的60%的人头费,所需经费完全自筹。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