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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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6049
颗粒名称: 三、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摘要: 1950年县设转业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后改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50~1957年全县共接收复员退伍军人678人,均予安置。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以后,柏乡籍的义务兵1958年开始退伍,按照政府“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复退军人转业安置原则,安置重点放在农村,实行“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和“区别对待”的安排政策。1985~1995年共接收退伍军人4,465人,其中就业778人,回农村3,687人;1980~1995年共接收转业志愿兵195人,全部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在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方面,1986年成立“柏乡县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使他们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关键词: 安置 复退 柏乡

内容

1950年县设转业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后改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50~1957年全县共接收复员退伍军人678人,均予安置。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以后,柏乡籍的义务兵1958年开始退伍,按照政府“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复退军人转业安置原则,安置重点放在农村,实行“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和“区别对待”的安排政策。1985~1995年共接收退伍军人4,465人,其中就业778人,回农村3,687人;1980~1995年共接收转业志愿兵195人,全部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
  在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方面,1986年成立“柏乡县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使他们老有所养,安度晚年。1980~1995年全县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人,均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妥善安置。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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