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6048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救灾救济 |
分类号: | D632.5 |
页数: | 3 |
页码: | 698-700 |
摘要: | 柏乡的救济、救灾工作由来已久。旧时统治阶级虽然也实行钱粮诏免,但由于官府腐败,层层克扣,救济救灾款物到百姓手中所剩无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近年来,实施救济救灾相结合的办法,遇有灾害立即组织灾民在国家有限救济的同时,依靠自己的力量,恢复生产,减轻灾情,渡过难关。1956年8月柏乡再次水灾,县委、县政府13位领导同志率7个慰问团奔赴全县慰问受灾县民,视察受灾发放急救款21,915元。1966年3月8日,境内发生6.8级的强烈地震,22日又发生7.2级地震,期间发生多次余震,地震使全县倒塌民房2万多间,死亡7人,伤244人,地震发生后,上级派慰问团到柏乡慰问受灾县民。 |
关键词: | 救灾 社会救济 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