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6045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拥军优属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4 |
页码: | 695-698 |
摘要: | 1946年8月成立柏乡县民兵基干团,县长张雨秋任团长,县委书记史雷峰任政委,武委会主任冯一清任参谋长。10月12日发布“柏乡县党政民武支援爱国自卫战争,加强优抚工作的指示”,对优抚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对抗日烈属、军属家庭的土地实行代耕,对其吃水、米面、烧柴日常之所需有专门人员负责,保障供给。1949年3月7日,南下作战的第一批华北、东北野战军指战员途经县境,柏乡县战勤指挥部捐献小米25万公斤、面粉67,000公斤、油盐、木柴及饲草饲料若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柏乡县委、县人民政府特别重视拥军优属工作。 |
关键词: | 拥军优属 民政工作 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