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6028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经费设施 |
分类号: | G812.1 |
页数: | 2 |
页码: | 686-687 |
摘要: | 建国后,政府将体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体育基建和事业费由县财政拨款。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经费的支出逐渐增多。1968~1977年县内正常体育经费累计拨付人民币4万余元。遇有重大体育活动,县内还增拨专项经费。1978年后,经费数额明显增大。90年代后,由于财政经费紧张,拨款数额有所下降,体育活动所需要经费主要靠体育管理机构自筹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赞助。明清及以前,县内的体育活动场地较少,主要是供守备部队训练的校场和县学中供武生学练武术套路的圃场。民国时期,县内的体育活动场地主要集中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学校之内,且仅能满足部分田径项目训练的需要。 |
关键词: | 机构 体育 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