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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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970
颗粒名称: 六、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
分类号: C933.42
页数: 2
页码: 649-650
摘要: 1987年初,随着非法出版物出现及蔓延,根据上级批示精神,成立了“柏乡县打击非法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局。下半年,根据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单位的意见,又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组成单位是文化、广播、公安、工商、物价五个部门。县委主管文化的副书记为管委会主任,宣传部长和主管文教的副县长为副主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文化稽查队,办公室仍设在县文化局。
关键词: 机构 文化 柏乡

内容

1987年初,随着非法出版物出现及蔓延,根据上级批示精神,成立了“柏乡县打击非法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局。下半年,根据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单位的意见,又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组成单位是文化、广播、公安、工商、物价五个部门。县委主管文化的副书记为管委会主任,宣传部长和主管文教的副县长为副主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文化稽查队,办公室仍设在县文化局。文化稽查队成员基本上由上述五单位抽选30余人组成。后又调整,增加了宣传部,政府办公室文卫科的有关人员。统一发放《文化市场稽查证》,1994年6月,《文化市场稽查证》改为《执法证》,稽查队人数相对减少,仅保留10人。
  文化市场管理的范围是:(1)各类演出、表演;(2)舞厅、电子游戏室、台球、卡拉OK厅等各种文化娱乐场所;(3)印刷、复印业;(4)录像市场;(5)书报刊市场;(6)文物购销;(7)其它文化经营活动。在管理上,一是为上述文化经营者或单位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宣传有关政策。二是经常对其检查,看其有无违法行为。一般每年统一行动(全省、全地区(市)或全县)对文化市场联查2~3次。平时由文化稽查队经常随查。共查封非法出版物千余本,其中主要是盗版的学生辅导用书和封建迷信书籍,没收、销毁200余本封建迷信类、淫秽类、武打类和有政治问题的书刊。没收有问题的音像带百余盒(盘)。1995年夏季,对电子游戏室(厅)进行关停,对录像厅、印刷业进行严格整顿,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
  1995年,文化市场管理逐步完善,达到了正规有序和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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