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柏乡县影剧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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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969
颗粒名称: (二)柏乡县影剧院
分类号: J946
页数: 2
页码: 648-697
摘要: 本节记录了1951年至1995年柏乡县隐剧院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影剧院 柏乡

内容

1951年5月,县政府和工商联共同投资(政府投资5,300元、工商联投资5,300元)在县城南街路东(现影剧院处)兴建一座“新声戏院”,戏院座南朝北,系砖木结构。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戏院池中为7间、两廊12间,座位为长木板凳,可容纳观众1,000人。有办公室2间,演员宿舍5间,售票室1间。
  1968年6月,县革委会重建“新声戏院”,总面积扩至3,000平方米,坐东朝西,木瓦结构,更名为“柏乡县人民礼堂”,用于开大型会议和搞文艺活动,没有放映电影的条件,观众席内全是长木条椅。
  1976年“柏乡县人民礼堂”更名为“柏乡影剧院”,添置了放映设备,增加了工作人员。1982年和1983年县政府又两次拨款,对影剧院进行改造,木长条椅更换成铁架排椅。改造后的影剧院,剧场为14间,占地1,500平方米,其中,舞台170平方米,附台130平方米,观众厅1,200平方米,厅内设有1,240个单人座位;有化妆室6间;职工和演员宿舍15间,内设40个床位;观众休息室5间,播音室1间,售票室1间。
  1995年剧院有经理1人,职工7人。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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