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5943 |
颗粒名称: | 第十二节 教育管理 |
分类号: | G463 |
页数: | 1 |
页码: | 637 |
摘要: | 民国十七年劝学所改为教育局;教育局除局长外增设督学、教育委员、事务员,县抗日政府设文教科,不同时期中共柏乡县委、柏乡县人民政府(柏乡县人民委员会)各有一名副书记和副县长主抓教育工作,政府设教育科;下辖扫盲办公室和教师业余进修学校,基层乡镇(区)党委和政府也各有一名专抓教育的副书记和副乡镇(区)长,1956年全县11个乡(镇)人民政府相继成立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辖教研室、教师业余进修校、文化馆、新华书店、县直中学和各公社中心校,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撤销文教局。 |
关键词: | 教育 校务 柏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