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5937 |
颗粒名称: | 第十节 教育设施 |
分类号: | G484 |
页数: | 2 |
页码: | 632-633 |
摘要: | 历代私塾校舍一般占用民房,官办的学宫、书院等校舍也是由普通官宅改修,义学则设在庙寺。民国时期,东街孔庙就是县立高小的校舍,72所村公立小学校舍都是旧庙、破寺或祠堂的用房。1945年11月柏乡县解放后,各村初设小学,大部分校舍仍是寺庙或祠堂用房,土地改革运动后,有的村小学校舍是地主的宅院房屋。1963年柏乡县发生特大洪水,冲坏了部分校舍,农村社员义务出工修复。1983年7月政府投资兴建农业技术中学;同年,建东街小学教学楼一栋两层四个教室,在柏乡县师范进修学校盖瓦房33间。民国以前,私塾、县学的课桌均为木制方桌,文具即毛笔、毛头纸、墨和砚。民国初年,各村初级小学校的课桌大部分为木板,县立小学用木制课桌。 |
关键词: | 校舍 课桌 设备 柏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