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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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88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
分类号: E282
页数: 2
页码: 598-599
摘要: 柏乡县民兵组织始建于抗日战争初期。1937年10月13日,日军占领柏乡城。为抵抗日军,保卫家乡,以大户为轴心、以“保家”为名的各种形式的联庄会纷纷成立,其成分复杂,多为富人把持。为引导其真正抗日,柏乡有识之士赵象乾等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改组联庄会,于1938年4月在西黄泥村成立柏乡县抗日游击自卫队。此后,柏乡县抗日政府为抗击日伪军,大力发展民兵武装,民兵由弱到强,力量不断壮大。解放战争时期,柏乡县县大队称民兵团,1949年有基干民兵24,000余人,普通民兵52,000余人。
关键词: 民兵 组织 柏乡县

内容

柏乡县民兵组织始建于抗日战争初期。1937年10月13日,日军占领柏乡城。为抵抗日军,保卫家乡,以大户为轴心、以“保家”为名的各种形式的联庄会纷纷成立,其成分复杂,多为富人把持。为引导其真正抗日,柏乡有识之士赵象乾等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改组联庄会,于1938年4月在西黄泥村成立柏乡县抗日游击自卫队(简称“县大队”)。此后,柏乡县抗日政府为抗击日伪军,大力发展民兵武装,民兵由弱到强,力量不断壮大。至1940年,民兵自卫队发展到2,000人,县游击大队也达到四、五百人。解放战争时期,柏乡县县大队称民兵团(后改编为冀南军区四分区独立营),1949年有基干民兵24,000余人,普通民兵52,000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分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1955年后,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1953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的决定,9月,中共柏乡县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军事化的意见”,遂掀起了大办民兵师的高潮,凡年满16~50岁的公民(残疾人和地富反坏分子除外)均编入民兵组织。县设(师)指挥部,公社成立民兵团,由公社武装部长任团长,公社党委书记任政委;生产大队(村)成立民兵连,设专职民兵连长。1962年后,实行民兵工作三落实,即“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为加强民兵工作,将民兵分为普通民兵、基干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三种。“珍宝岛”事件后,中苏关系紧张,在“要准备打仗”的号召下,1969年县成立基干民兵战备团,团指挥部设指挥、政工、后勤3个组,下辖4个营,16个连,80个排,285个班,全县有69个大队编排,50个大队编班(3个大队基干民兵人数不足6人没有编入战备团任务),连营人数没有统一规定,规模为连辖排4~8个,150~275人,排辖班2~6个,20~60人。全团人数共计3,000人,并实行集中训练。1971年5月,柏乡县再度对民兵进行调整、整顿,重新成立柏乡县民兵师,县人武部长安茂行任师长,县委书记、武装部政委刘同德任政治委员。1981年遵照中央有关通知精神,县民兵组织进行调整,取消了县民兵师、公社民兵团的编制。由原来的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三种形式,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种组织形式,且民兵年龄缩小,普通民兵男性改为18~35岁,基干民兵改为18~28岁,女性只编基干民兵。调整后,全县民兵总数较原来减少。据1987年统计,全县共有民兵连126个,基干民兵2,700名,普通民兵11,138人,共计13,838名。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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