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8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页码: 597
摘要: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内仅有少数有识之士远赴南方加入到中国工农红军之列。县内民兵在抗日政府的号召下,踊跃报名参军。经上级批准,县抗日游击大队把6个中队中的5个中队的民兵300余人先后输送到八路军正规部队。其后,又多次有成批青壮民兵参军。据统计,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柏乡县约有5,000人加入八路军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役制官兵服役期不定,一律实行供给制,有时发给少量津贴,其家属享受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优待。因伤、病不宜继续服役时转归地方安排,享受国家定期补助;因战致伤致残者,则按国家规定分等级定期发抚恤金,并在其政治地位和医药、交通等方面给予照顾。
关键词: 兵役制度 志愿兵 柏乡县

内容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1927~1937)时期,县内仅有少数有识之士远赴南方加入到中国工农红军之列。
  抗日战争(1937~1945)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实行志愿兵役制,为抗击日军侵华、壮大八路军武装力量曾开展大规模的扩军运动。县内民兵在抗日政府的号召下,踊跃报名参军。经上级批准,县抗日游击大队把6个中队中的5个中队的民兵300余人先后输送到八路军正规部队。其后,又多次有成批青壮民兵参军。
  解放战争(1946~1949)时期,根据地仍实行志愿兵役制。期间,全县开展扩军运动,号召青年民众为保卫抗战胜利果实积极参加解放军。据统计,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柏乡县约有5,000人加入八路军和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全县青年为保家卫国踊跃报名参军,仅第一区(当时全县共分两个区,当年第二区没有征兵任务)就有279人加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军行列。
  志愿兵役制官兵服役期不定,一律实行供给制,有时发给少量津贴,其家属享受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优待。因伤、病不宜继续服役时转归地方安排,享受国家定期补助;因战致伤致残者,则按国家规定分等级定期发抚恤金,并在其政治地位和医药、交通等方面给予照顾。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