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5881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
分类号: | E265 |
页数: | 1 |
页码: | 597 |
摘要: |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内仅有少数有识之士远赴南方加入到中国工农红军之列。县内民兵在抗日政府的号召下,踊跃报名参军。经上级批准,县抗日游击大队把6个中队中的5个中队的民兵300余人先后输送到八路军正规部队。其后,又多次有成批青壮民兵参军。据统计,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柏乡县约有5,000人加入八路军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役制官兵服役期不定,一律实行供给制,有时发给少量津贴,其家属享受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优待。因伤、病不宜继续服役时转归地方安排,享受国家定期补助;因战致伤致残者,则按国家规定分等级定期发抚恤金,并在其政治地位和医药、交通等方面给予照顾。 |
关键词: | 兵役制度 志愿兵 柏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