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武装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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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852
颗粒名称: (一)人民武装机构
分类号: E296.7
页数: 3
页码: 591-593
摘要: 1938年4月,“中华民族革命战争战地总动员柏乡县委员会”在柏乡县西黄泥村建立,其下设有武装部和大队部。同年6月县抗日政府成立,设武装(公安)科。后来,成立柏乡县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委员会,区设区武委会,负责民兵工作。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改称柏乡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同年8月,改属河北省军区邢台军分区领导。1951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全军整编,柏乡县人民武装部正式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当时,县辖3个区人武部,27个乡“武委会”。1958年12月撤销柏乡县建制,柏乡县人民武装部及兵役局即合并到内邱县人民武装部及兵役局。机构单设,工作任务不变,工作人员归地方编制。
关键词: 武装 机构 柏乡

内容

1938年4月,“中华民族革命战争战地总动员柏乡县委员会”在柏乡县西黄泥村建立,其下设有武装部和大队部。同年6月县抗日政府成立,设武装(公安)科。后来,成立柏乡县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委员会(简称武委会),区设区武委会,负责民兵工作。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改称柏乡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仍简称武委会)。
  1949年1月,柏乡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改建为柏乡县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驻柏乡城,隶属柏乡县人民政府。同年8月,改属河北省军区邢台军分区领导。1951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全军整编,柏乡县人民武装部正式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1954年5月,县委、县武装部联合发布“建立乡人民武装委员会”指示,健全了乡级人民武装机构。当时,县辖3个区人武部,27个乡“武委会”。1955年秋,根据中央军委指示,柏乡县建立兵役局。1958年12月撤销柏乡县建制,柏乡县人民武装部及兵役局即合并到内邱县人民武装部及兵役局。柏乡原辖区设柏乡人民公社武装部、固城店人民公社武装部。1962年1月复置柏乡县后,恢复柏乡县人武部,由邢台军分区和中共柏乡县委双重领导,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柏乡县人民武装部,设部长、政委(县委书记兼第一政委),副部长、副政委。下设作训科(军事科)、政工科、动员科、装备科,每科有科长、副科长、参谋、干事若干人,均为现役军人。全县10个人民公社均设专职武装部长,非现役军人。1986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1986)5号文件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柏乡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地方建制,全称“河北省柏乡县人民武装部”,受中共柏乡县委、县政府和邢台军分区的双重领导。县武装部为副县级单位,编配部长、政治委员,撤销副职编制,部长、政委为副处级。机构单设,工作任务不变,工作人员归地方编制。武装部下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1991年6月增设国防教育办公室,下辖10个乡(镇)人民武装部和1个县直人民武装部。1996年4月1日复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隶属河北省军区邢台军分区,仍辖10个乡(镇)人民武装部、1个县直人民武装部。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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