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图书馆
邢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邢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二、三级三审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828
颗粒名称:
二、三级三审制
分类号:
D925.118
页数:
1
页码:
582
摘要:
民国初期,沿袭清末四级二审制,后来实行三级三审制。从清末到民国在审判制度上虽然规定了辩护、陪审和公开审理诉讼原则,在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关键词:
三审
辩护
柏乡县
内容
民国初期,沿袭清末四级二审制,后来实行三级三审制。从清末到民国在审判制度上虽然规定了辩护、陪审和公开审理诉讼原则,在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