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级三审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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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828
颗粒名称: 二、三级三审制
分类号: D925.118
页数: 1
页码: 582
摘要: 民国初期,沿袭清末四级二审制,后来实行三级三审制。从清末到民国在审判制度上虽然规定了辩护、陪审和公开审理诉讼原则,在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关键词: 三审 辩护 柏乡县

内容

民国初期,沿袭清末四级二审制,后来实行三级三审制。从清末到民国在审判制度上虽然规定了辩护、陪审和公开审理诉讼原则,在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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