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控告申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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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82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控告申诉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1
页码: 580
摘要: 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后即开始接待群众的检举和控诉。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检察院被撤销,控告申诉工作由军管会或保卫部负责,1978年恢复检察院后法纪科兼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87年设控告申诉科。专门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并履行对获取案件线索进行一般性初查职责,1992年设立。文明接待室“1987~1995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62人次。受理来信95件,发现案件线索90条,全部办结。
关键词: 检察院 控诉 回访

内容

1955年,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后即开始接待群众的检举和控诉。“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检察院被撤销,控告申诉工作由军管会或保卫部负责。1978年恢复检察院后法纪科兼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87年设控告申诉科,专门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并履行对获取案件线索进行一般性初查职责。1992年设立“文明接待室”。1987~1995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62人次,受理来信95件,发现案件线索90条,全部办结。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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