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特种行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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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809
颗粒名称: 二、特种行业管理
分类号: D631.44
页数: 2
页码: 576-577
摘要: 根据公安部[1951]第906号通令,县公安机关对公共娱乐场所及旅店、刻字、印刷等行业进行登记管理,1983年又进行重新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为登记注册,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经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单位负责人及个体责任人分别与公安局签订责任书,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查破案件。公安局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不法行为及时制止。据1995年统计,县公安机关在县11家旅店、3个刻字处、4家印刷厂、4家复印部、6处废旧金属收购部,分别建立了治保小组。据统计。
关键词: 特种行业 治安 柏乡

内容

根据公安部[1951]第906号通令,县公安机关对公共娱乐场所及旅店、刻字、印刷等行业进行登记管理,1983年又进行重新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为登记注册,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经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建立治保小组,单位负责人及个体责任人分别与公安局签订责任书,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查破案件。公安局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不法行为及时制止。据1995年统计,县公安机关在县11家旅店、3个刻字处、4家印刷厂、4家复印部、6处废旧金属收购部,分别建立了治保小组。据统计,1995年,全县通过申请审批已发营业许可证的共有46家。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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