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5800 |
颗粒名称: | 二、监督改造“五类”分子 |
分类号: | D631.4 |
页数: | 1 |
页码: | 575 |
摘要: | 柏乡县公安局依照公安部《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对反革命分子、地主分子、富农分子进行群众性监督改造。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及坏分子进行全面评审登记,称“地、富、反、坏”由基层所在单位进行管制,监督劳动改造,农村由治保主任掌握监督改造情况,县公安局每年对“四类分子”进行一次群众性评审。1957年又加上“合称,由公安局政保股秘密掌握。文化大革命“中”五类分子。被视为“阶级敌人”只许老老实实劳动改造“不许乱说乱动”1979年落实中央5号文件精神“经过全面评审”000多人撤销管制,右派分子。 |
关键词: | 五类 监督 柏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