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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社会治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79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治安
分类号:
D631.4
页数:
3
页码:
574-576
摘要:
本节介绍了自抗日战争时期至90年代柏乡县社会治安情况,包括对锄奸、镇反、监督改造“五类”分子、取缔反动会道门、打击刑事犯罪、严禁吸毒、赌博、嫖娼卖淫进行治理的几部分内容。
关键词:
公安机关
治安
柏乡
内容
一、锄奸、镇反
抗日战争时期,日伪反动势力猖獗,抗日力量薄弱。柏乡抗日军民不屈不挠,开展抗日锄奸活动,1941年土匪集团首领赵之、赵祥、赵玉三兄弟被抗日政府处决。据统计,1942年之前公安机关共镇压汉奸30多人。1943年,伪军中队长贾全福(驻驾铺人),伪警察所长李信之等被抗日政府处决。柏乡县解放后,对汉奸、反革命分子进行镇压,先后镇压了伪军大队长刘玉发等20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开始对各种反动会道门和顽、伪、军、警、特宪人员进行清查登记,重点镇压和打击一贯道传点师,特务组长、站长和土匪、恶霸地主、敌伪军、国民党军特人员及企图阴谋暴乱者。至1952年逮捕此类人员105名,处决29人,被处决的人员中有伪军中队长冯琴昆、伪建设科长贾玉林、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夏席儒、地主阴谋杀人犯屠格营。
二、监督改造“五类”分子
1951年,县公安局依照公安部《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对反革命分子、地主分子、富农分子进行群众性监督改造。1956年,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及坏分子进行全面评审登记,称“地、富、反、坏”为“四类分子”由基层所在单位进行管制,监督劳动改造,农村由治保主任掌握监督改造情况,县公安局每年对“四类分子”进行一次群众性评审。1957年又加上“右派分子”,合称“五类分子”。“右派分子”由公安局政保股秘密掌握。“文化大革命”中“五类分子”被视为“阶级敌人”,只许老老实实劳动改造,不许乱说乱动。1979年落实中央5号文件精神,经过全面评审,对4,000多人撤销管制,其中“右派分子”全部平反。1983年6月,对剩余的“四类分子”解除管制,并全部摘帽。
三、取缔反动会道门
1951年,柏乡县成立“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委员会”,决定对一贯道、八卦道、还乡道、金线道、九宫道、好话道等18种反动会道门予以取缔。经过宣传,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共挖出大小道首144名,清查登记道徒4,919名(其中一贯道人数最多,有点传师16名,三才2名,坛主68名,道徒4,700名)。反动道首杨马勺、邱友顺、杨福全、夏仁凤等于1951年判死刑枪决。有4,000名道徒经教育自动退道。80年代后,会道门在个别村庄又死灰复燃。1983年调查境内有一贯道、十干道、金线道、还乡道、佛门5种,有大小道首124名。以后,县对各会道门无统计。
四、打击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不法活动。1955年,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第四、五条,集中打击搜捕刑事犯罪分子,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组成联合办公室,进行集中搜捕。1958年,根据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决定,组织开展破案战役,打击刑事犯罪。1983年8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开展破案战役,进行集中搜捕,抓获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和违法犯罪分子,捣毁了一些犯罪团伙,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刑事案件由1982年的36起,下降到1984年的19起;治安案件由1982年的143起,下降到1984年的70起;1986年刑事案件发案回升,上升到33起。之后,经过连年不断打击,开展破案战役,多种“攻势”、“统一行动”、“集中搜捕”、专项打击、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的严打斗争,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据统计,自1980~1995年共侦破各种刑事案件1,200余起。
五、严禁吸毒、赌博、嫖娼卖淫
(一)吸毒 旧时,境内有吸毒者与贩毒者,吸毒者吸毒成瘾,面黄饥瘦,生命垂危,甚至倾家荡产。民国24年(1935),县长杨桂森严令查禁烟(鸦片)赌(赌博),曾一日连杀七名烟贩,县内吸毒一时收敛。柏乡解放后,在人民政府的强大威慑下,吸毒、贩毒现象绝迹。
(二)赌博 境内赌博之俗沿袭已久,柏乡解放后,赌博基本上被禁止。“文化大革命”时期,几乎绝迹,80年代有所抬头。虽然政府禁赌,公安机关抓赌,但柏乡“麻将”赌博之风仍未得到遏止。90年代以后,城乡盛行“麻将”之风,其赌注多少不尽相同,一夜之间输赢几千元的不鲜,输赢几万元者不乏其人。
(三)嫖娼卖淫 嫖娼是指男子玩弄妓女的腐化堕落行为。卖淫是以谋取钱财为目的,勾引男子鬼宿之不道德行为。解放前境内有少数男嫖女娼,解放后不多见。近年来有所抬头,柏乡县公安机关曾几次破获并铲除了在临城与柏乡交界处107国道饭店中的嫖娼窝点。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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