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77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衙
分类号: D691.2
页数: 7
页码: 548-554
摘要: 本节描述的隋开皇十六年(596),在柏乡置县,始筑县城。城内建县衙,设县令、县尉。其下属官不分文武,侍其左右。到宋朝,不同时期,设县令、知柏乡县事,县尉分设为县丞、主薄、典史。元朝县衙不同时期设县尹、县令,明朝县衙不同时期设县令、知柏乡县事,增设管学校的官吏即教谕,以训导副其职。清朝县衙初设机构同前朝一样。雍正六年(1728),增设把总,为县内武官,雍正十三年(1735)把总正式列入编制,统领马步兵。清光绪十三年(1887)建巡警局,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置劝学所。
关键词: 县衙 柏乡县 知县

内容

隋开皇十六年(596),在柏乡置县,始筑县城。城内建县衙,设县令、县尉。其下属官不分文武,侍其左右。到宋朝,不同时期,设县令、知柏乡县事,县尉分设为县丞、主薄、典史。元朝县衙不同时期设县尹、县令,明朝县衙不同时期设县令、知柏乡县事,增设管学校的官吏即教谕,以训导副其职。清朝县衙初设机构同前朝一样。雍正六年(1728),增设把总,为县内武官,雍正十三年(1735)把总正式列入编制,统领马步兵。清光绪十三年(1887)建巡警局,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置劝学所。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