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577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县衙 |
分类号: | D691.2 |
页数: | 7 |
页码: | 548-554 |
摘要: | 本节描述的隋开皇十六年(596),在柏乡置县,始筑县城。城内建县衙,设县令、县尉。其下属官不分文武,侍其左右。到宋朝,不同时期,设县令、知柏乡县事,县尉分设为县丞、主薄、典史。元朝县衙不同时期设县尹、县令,明朝县衙不同时期设县令、知柏乡县事,增设管学校的官吏即教谕,以训导副其职。清朝县衙初设机构同前朝一样。雍正六年(1728),增设把总,为县内武官,雍正十三年(1735)把总正式列入编制,统领马步兵。清光绪十三年(1887)建巡警局,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置劝学所。 |
关键词: | 县衙 柏乡县 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