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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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714
颗粒名称: (一)会议制度
分类号: D221.22
页数: 3
页码: 499-500
摘要: 本段描述的包括1.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制度,2.会议准备,3.会议的组成,4.会议纪要的整理、发放。
关键词: 县政府 会议 制度

内容

1.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制度
  (1)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政府督导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主持,办公室副主任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根据会议需要,也可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通过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定的工作报告;研究审定政府法规性文件;讨论决定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县政府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奖惩问题;分析形势,通报情况;总结本月工作,研究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县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督导员、政府办公室主任及政府各部门局长组成。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决定和部署县政府的重要工作;讨论通过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县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通报全县形势和重要情况。县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至二次。
  (3)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副县长主持,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综合科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研究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县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
  (4)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要做会议记录,并编写和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由办公室主任签发。必要时请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签发。
  2.会议准备
  (1)会议议题。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重要决策和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有关的政策和措施;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对有关方面、有关人员的奖惩事项;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研究讨论政府法规性文件;各乡镇、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重要事项;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形势和运行态势,通报情况、总结部署工作;由副县长提议并经县长审批需列入会议讨论的其它议题。
  (2)议题的材料准备。
  凡提交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和请示报告,起草单位要准备好有关的政策依据和材料,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政府办公室综合股登记。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起草单位要与相关部门会商,取得一致或基本一致意见后,连同会签意见送政府办公室综合股登记。一般起草单位不得将材料直接交送县领导,材料要求内容充实、思路清晰、文字精练(一般不超过3,000字)。
  (3)议题的审核。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将各起草单位报送的议题和请示报告登记整理后,交各有关股室,报主管县长审阅、签署意见,需提交常务会或办公会研究的,由综合股拟出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议议题,经主任审查、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确定后,正式打印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县长办公会议题。
  (4)议题分发。
  会议议题确定后,有关部门要按审定后的文搞打印20份送政府办公室综合股,由综合股按议题顺序分发县长、副县长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列席会议的有关部门。
  3.会议的组成
  (1)县政府会议由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负责会务的组织。综合股根据县领导及办公室领导要求做好会议的通知、会场的安排、服务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2)县政府会议要求政府参加部门正职必须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要提前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请假,经同意,可由主管负责同志参加。与会同志按要求准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因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的,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退场。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实行候会制度,候会的列席人员签到后到指定地点候会。
  (3)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1名副主任和综合股1名人员专门负责,使用专门的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记录本,要求对县政府领导同志及部门负责同志的发言,做到有言必录,对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发言,要全面准确地记录。
  4.会议纪要的整理、发放
  (1)会后,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要根据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全面反映和体现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决定的意见,并把主要领导同志的结论性发言作为整理纪要的重要依据。要把会议议定的事项简明、准确地表达清楚,以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会议纪要一般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应在会后一周内印发。
  (2)会议纪要的分发范围。县委各书记、常委、县政府各县长、各主任及办公室各科室(各1份),县委办公室(2份),县人大(5份),县政协(5份),县政府有关部门(各1份)。
  (3)县政府会议的督办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会议要求部门承办的事项以及会议纪要载明的议定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认真督办并将督办结果及时向领导反馈。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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