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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柏乡县地方党组织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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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68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柏乡县地方党组织
分类号:
D221.22
页数:
26
页码:
465-490
摘要:
本章描述包括第一节党组织的建立,第二节历次代表大会,第三节党的组织机构,第四节县委领导制度,第五节党务工作。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柏乡县
内容
第一节党组织的建立
1925年4月,高鸣鹿(小南阳村人)在直隶邢台第十二中学读书时,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柏乡县第一个中共党员。翌年高鸣鹿毕业回柏乡创建中共柏乡党组织,他经常到县城的高小活动,秘密发展党员。当时,经他介绍魏宏毅白阳村人入党。之后,高鸣鹿通过其亲戚与中共隆平县特别支部领导人朱林森取得联系,又发展县立高小教员县城东街人夏希儒入党。并建立了中共柏乡特别小组,隶属中共隆平县特别支部领导(据《苏联阴谋文证汇编》中的1927年北方各地支部及党员数量统计表)。1927年秋,随着党员不断增加(由原来的3人发展到30人),中共柏乡特别小组改建为中共柏乡特别支部委员会,隶属中共顺德特别支部委员会领导,高鸣鹿任特别支部书记。是年,因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白色恐怖波及柏乡县,环境日益恶劣,年底高鸣鹿脱党,并加入国民党,特别支部解散,县内党组织活动陷于瘫痪。
1929年,张利川(西汪村人)在尧山县杨村教学时,由耿襄汉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写标语,宣传革命。不久,因其领导人被捕牺牲失去与党的联系。1930年春,张利川到邢台师范学校读书,胡丰登、王者俊重新介绍他加入共产党。学校闹学潮时,胡丰登因写信保密不周被捕叛变,张利川为免遭毒手,请假回家,失去与党的联系。同年12月,冯明申(西施庄人)在固城店赌场观赌而被抓进隆平县监狱,一同坐牢的还有巨鹿县一个姓张的人。狱中,张某向冯明申吐露自己是共产党员,并介绍冯加入中国共产党。冯明申出狱时,张某交给他发展党员壮大组织的任务,冯明申回村后,先后介绍董雪凌、冯顺庭等人入党。1931年夏,张某扮作小商贩到过西施庄两次,冯明申也到隆平县牛家桥找张某汇报工作,1933年,二人失去联系。与此同时,隆平、
尧山、巨鹿、赵县等地的中共党组织不断发展柏乡籍人入党,县内的党员活动慢慢有了恢复,但始终没有正式组织。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军侵入华北,10月13日占领柏乡县城,国民党县政府弃城南撤,县内处于无政府状态,日伪烧杀掠抢。一时以大户为主,保家护村为名的联庄会纷纷成立,富家绅士购买枪支弹药,组织个人武装。为了把这些少数人控制的民间武装组织起来,引导到共同抗日保家卫国的正确道路上,1938年1月,中共党员、南黄泥村人李向农(在冀县师范入党)、南马村人赵象乾、西施庄村人刘胜德等人,一面寻找党组织,一面改组联庄会,成立抗日队伍。月底,在巨鹿县政府工作的本县南滑村人中共党员张望溪受东进纵队政委李菁玉的委派,回柏乡发展党组织,组织抗日队伍,恰遇正在筹备组建柏乡抗日游击自卫队的赵象乾、刘胜德、李向农等人,于是,他们把南马村、北阳村的联庄会组织起来后,由张望溪,李青江找八路军联系。
为开辟冀南抗日根据地,八路军一二九师奉命东进,骑兵团进驻隆平县孟村,团长夏云廷发现街上有抗日标语,即派人四处寻找贴标语之人,在隆平县固城村找到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的胡吉庆、胡英、张合心等人,夏团长把他们召集到孟村肯定了他们的抗日行动,并给他们讲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之后,夏团长给冀南军区党委写信,介绍了胡吉庆等人的抗日活动情况,不几天,冀南军区党委派张建国到隆平县孟村发展他们三人为中共党员。1938年3月建立了柏乡、隆平、尧山三边党支部,设支部书记(胡吉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属中共冀南二特委领导。按特委指示,三边支部深入敌占区的柏乡、尧山边区突击发展党员,并在南滑村创建柏乡第一个农村党支部。
1938年4月2日经八路军东进纵队二支队司令员程启光批准,柏乡县抗日游击自卫队(简称县大队)成立,后编为“八路军一二九师东进纵队二支队一大队”,下辖6个中队200余人,赵象乾任大队长,大队部设在西黄泥村常兰芳家。同时,三边党支部,先后发展了西施庄村的冯振彬,东里村的阮胜刚,东汪村的连长岭、连全,南阳村的杨其太、杨凤鸣,小南阳村的高贵子,北阳村的崔洛敬,西里村的白三妮,北鲁村的王书其,北滑村的尹会章入党,并派他们回村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三边党支部还深入到城北柏(乡)宁(晋)、柏(乡)高(邑)、柏(乡)赵(县)交界地带秘密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先后发展了正元寺村的李老耀、赵兰兴、赵增寿,南黄泥的陈玉田等入党。
1938年4月,随着党员人数和党支部的不断增加,中共冀南二地委撤销“三边党支部”,建立中共柏乡县工作委员会,对外称工作队,由书记、委员组成,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驻隆尧县火连庄一带借民房办公。7月,为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冀南军区党委派四川籍红军战士赵忠伏任县大队教导员。
1939年2月,冀南二地委在“柏乡工委”的基础上,建立中共柏乡县委员会。1940年3月,赵忠伏调回冀南军区。5月,中共柏乡县委派共产党员赵兰兴(正元寺人)等农村青年,加入冀南军区教导队,参加反扫荡斗争。1941年4月,中共柏乡县委撤离柏乡县境,迁移到冀县、新河县、南宫县一带开展工作。1943年7月,冀南二地委派夏秋刚、张利川、夏福昌等回柏乡恢复发展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组织抗日队伍。1945年11月柏乡县解放,县委归冀南四地委领导。1949年8月改属中共邢台地委。
第二节历次代表大会
柏乡县党代会的召开,初不定期,后改为三年一次,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以后,县级党代表大会改为每五年一次,每次党代会召开前,全县按机关、企业、商店、学校、乡村划分选举单位,由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从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到代表候选人的确定,都注意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和民主权利。同时,对不合格的人选做出调整。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党代会的党员代表。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各级干部代表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文教、卫生、科技、经济界党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0%左右,劳模、妇女各占一定比例。各单位选举的党员代表,经县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代表资格有效后,正式参加大会。每次大会均设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1956年4月10~14日,中共柏乡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1人,占党员总数的6.42%,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了县委《两年来的工作报告》、《1956年工作计划》,选举产生了本届委员会委员20人和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第二次代表大会1971年4月21~25日,县革委会党的领导核心小组筹备召开了中共柏乡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71人,全会通过了县委《关于实现领导班子革命化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路线教育的决议》。选出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
第三次代表大会1982年2月27日~3月1日,中共柏乡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7名,列席22名,大会主要听取审议了中共柏乡县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中共柏乡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代表提出的方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委员会及其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
第四次代表大会1985年12月19~21日,中共柏乡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0名,正式代表179名,列席31名,大会听取了崔宝玉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和高振炳作的《县纪检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两个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
第五次代表大会1989年11月26~27日,中共柏乡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28名,会议听取了崔宝玉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和张振华作的《县纪检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两个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
第六次代表大会1992年12月,中共柏乡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3名,会议听取讨论通过了王留存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尉赴津作的《县纪检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两个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
第三节党的组织机构
一、中国共产党柏乡县委员会
1938年4月,中共柏乡县工作委员会成立,由书记、委员组成,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1939年2月,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柏乡县委员会,归冀南二地委,1945年8月秘书室改为办公室。11月县委归冀南四地委,1949年8月改属中共邢台地委。1951年2月,柏乡县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2年5月,设统一战线工作部。1954年7月设农村工作部。1956年5月撤销纪律检查委员会,改设监察委员会。1958年4月,归邯郸地委,12月中共柏乡县委撤销,1962年1月恢复,设书记处及原有工作部门。8月撤销书记处。1963年5月建县委党校。“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委曾一度瘫痪。1967年12月成立“柏乡县革命委员会”,设立相应党的领导核心小组,取代柏乡县委员会。1971年4月柏乡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重新选出县委会,陆续恢复了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县委仍属中共邢台地委领导。1975年1月,设县直机关党委。1979年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5月,恢复农村工作部,1982年5月,增设政法委员会,10月恢复统一战线工作部,12月建老干部局。1984年1月,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县级领导机构,中共柏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隶属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3月,农村工作部改为农村政策研究室,5月又改称农村经济指导部。1985年1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12月设机要室,1986年设立对台工作办公室。1987年成立精神文明办公室和信访办公室,1989年2月中共柏乡县直属机关委员会改为中共柏乡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8月,农村经济指导部改为研究室。1991年6月,机要室改为机要局,同月重建农村工作部,设督查室。1993年3月,农村工作部并入农业委员会。同时,机构改革,县委由原来的13个工作部门合并为5个工作部门,即:县委办公室、研究室、机要局、信访办、党史办、督查室合并为县委办公室;组织部、老干部局、县直工委合并为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精神文明办公室合并为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对台办合并为统战部;政法委与司法局合署办公。纪检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1993年6月,邢台地市合并,县委属中共邢台市委领导。1994年设小康办公室。1995年5月,设信访局、督查室,恢复老干部局。同年底,县委驻地在县城柏兴路(东环路)东侧,拥有4层办公楼一座,瓦房33间,平房17间。
二、中国共产党柏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机构1951年中共柏乡县委在召开党代会之后,成立了第一届纪律检察委员会,负责党员干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初建时,纪检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任,下设秘书。1956年撤销,建立县委监察委员会,1979年成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1月,中共柏乡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县级领导机构。改名为:中国共产党柏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构成。中共柏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由县纪委全委会选举产生,初设办公室、检查科、审理科、信访科。1988年5月,增设研究室;9月,检查科、审理科、信访科,改为检查室、审理室、信访室。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以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改为5年。1993年3月,县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后撤销原有的3个职能室,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审理室和信息服务中心。1995年5月,撤销信息服务中心,增设宣传教育室。
1995年12月,县纪检委机关有工作人员24名。
(二)基层纪检组织1985年建立县直属机关纪委。1987年开始在乡(镇)和县直各系统建立纪检组织。建党组的单位设纪检组,配备专职纪检组长;建党委的单位设纪委,配有纪委书记;建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设纪检员。1991年全县10个乡(镇)普遍建立纪委。1995年,县直单位已建纪检组织29个,配专职纪检干部39名。
三、党的基层组织
(一)党组1949年10月柏乡县人民政府建党组。1955年政府党组改称人民委员会党组,1958年12月撤销,1962年2月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1979年2月建法院党组,1980年2月建公安局党组。1981年5月建人大党组,6月建政府党组,10月建农行党组。1983年6月建经委党组。1984年3月建检察院党组,5月建政协党组。1985年5月建保险公司党组,9月建工商银行党组。1986年8月建人民银行党组。1987年11月建建设银行党组。1993年3月建城建局党组、工商局党组。1994年5月建工商联党组。1995年1月建烟草专卖局党组,11月建国税局党组、地税局党组。
(二)一、二区委1938年,设一、二区委员会。第一区委员会驻贾庄天主教堂办公,第二区委员会驻固城店,借民房办公,各区设区委书记。
(三)一、二、三、四区委1938年11月,中共一区委员会驻南阳一带,中共二区委员会驻西黄泥一带,中共三区委员会驻贾庄一带,中共四区委员会驻马村一带,借民房办公,各区设区委书记。1940年初,增建中共宁南区委员会为第五区委员会。
1943年,一、二、三、四、五区撤销,恢复为一、二区。
1945年11月,全县由二个区改建为三个区。一区委驻南阳,后迁至县城;二区委驻固城店,三区委驻贾庄。1950年8月,又恢复为二个区,一区委驻城内,二区委驻固城店,各区委设书记。
(四)乡(镇)党总支部1953年4月,全县成立27个乡(镇)总支部委员会,分别为中共城关镇总支委员会,中共寨里、贾庄、赵村、王家庄、小里、西汪、西南鲁、西施庄、南阳、北阳、方鲁、北郝、南黄泥、北黄泥、白阳、北马、常乐、固城店、北江、正元寺、龙华、白楼、大汪、马村、胡上京、石家庄乡总支委员会,各总支部委员会均设书记、委员。
(五)机关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中共柏乡县委成立后,各个历史时期凡有3名以上党员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建立党支部,设书记、委员。1962年2月建立人民武装部党委。1969年1月,柏乡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建立。1973年3月建立人民法院党委。1975年1月,建立县直机关党委。1976年10月设商业局党总支部,县社党总支部。1977年2月,设农机局党总支部。1978年10月,设卫生局党总支部。1979年9月,设经委党总支部。1980年10月设粮食局党总支部。1981年11月经委总支改建经委党委。1984年8月设教委党总支部,设二轻工业公司党总支部。1985年3月设物资局党总支部。1987年11月经委党组改党委。1988年8月,县社党总支部改建党委,1992年1月,公安局党组改建为党委,1992年7月,建农委党委。1995年6月,城建、土管分开后,城建局设党总支部。各党委、总支部均设书记(专职副书记)、委员。同年底,柏乡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党支部202个。
(六)乡镇(人民公社)党委1956年9月,27个乡镇总支委员会合并为11个乡(镇)党委,即:中共城关镇委员会、中共南张村、王家庄、西汪、南鲁、南阳、白阳、龙华、内步、北马、固城店乡委员会,各党委均设书记、副书记、委员。1958年3月撤销中共南张村乡委员会;8月16日,中共柏乡县委建东升(城关)人民公社党委、东风(固城店)人民公社党委(10月28日分别改为城关人民公社、固城店人民公社);26日,建西汪人民公社党委,龙华人民公社党委;翌日王家庄、南鲁、南阳、白阳、内步、南马、均建人民公社党委;12月,河北省撤销柏乡县建制,原辖区10个公社党委合并为柏乡人民公社党委和固城店人民公社党委隶属中共内邱县委员会。1961年5月,内邱县又分为内邱、隆尧二县,原柏乡县归属隆尧县,中共隆尧县委在原柏乡辖区设中共柏乡工委,又把柏乡、固城店人民公社党委分建为中共城关、王家庄、西汪、南鲁、南阳、白阳、南马、固城店、龙华、内步10个人民公社党委。“文化大革命”中10个人民公社党委被10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取代职权。1970年3月,根据邢台地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要求,各人民公社均建立整党建党小组,到12月,10个人民公社先后建立党委与公社革委会合署办公,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1984年3月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县委撤销10个公社党委改设10个乡(镇)党委。即中共城关镇委员会、中共南阳、南鲁、西汪、王家庄、内步、龙华、南马、白阳、固城店乡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委员。1988年中共城关镇委员会改为中共柏乡镇委员会。中共固城店乡委员会改为中共固城店镇委员会。
(七)农村党支部1938年4月,中共柏乡县工委建26个农村党支部,360多名党员。1939年中共柏乡县委员会建立后,农村党支部增加到33个。1940年部分党员奔延安,有的党员叛变投敌,有的脱党,党员仅存198名。1945年11月,柏乡解放后,建立农村支部45个,党员发展到398名。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柏乡县农村党支部发展到91个,党员1,170名;1971~1995年农村党支部有121个,设书记、副书记、委员。
第四节县委领导制度
中共柏乡县委员会是全县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县委常委会行使县委职权,向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委常委会由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组成。
一、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在本县范围内实施,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对全县全局性的工作实施领导,对各个领域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指导方针、主要政策和主要措施作出决策,依法付诸实施。
3.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证国家各项法规条令的落实,并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率先垂范。
4.领导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会的活动。用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协调、引导,围绕全县的工作中心齐心协力地开展工作。
5.贯彻党的建设方针,加强全县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通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6.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负责县管干部的管理、任免和奖惩,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政府、政协推荐领导干部。
7.研究决定县属部门机构的增设、撤销、合并。
8.宣传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持社会稳定。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
1.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重大问题由县委全委会或常委会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2.县委会在县党代会闭会期间,通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市委的决议、决定的重大部署及全县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规划和长期规划、长期的县委工作指导纲要等重大问题,向县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县委常委会在县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县委职权,向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涉及全县性的干部使用、推荐、调动、任免和奖惩,由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由常委会讨论议定方案后,提交全委会审定。4.县委书记是县委会、常委会的核心,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负责县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常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中正确意见的智慧,并提出明确结论付诸表决;总揽全局,妥善安排常委会的工作,组织常委会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工作中新的重大问题,并将其提到常委会上讨论,模范地执行县委的决议,充分发挥每个常委的作用,经常交换意见,研究问题,团结、支持、督促“一班人”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根据常委会议,组织召开县委和全县党代表会议,并代表县委向大会报告工作。
5.县委副书记协助县委书记工作,按照分工分管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配合书记抓好县委决议的落实,积极主动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节党务工作
一、组织建设
1926年下半年中共柏乡县特别小组成立,1927年党员发展到30多名,同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白色恐怖”波及柏乡县,党员人数逐渐减少,柏乡党组织解散。随后隆平县、巨鹿县、赵县等地的中共党组织不断发展柏乡籍人加入中国共产党。柏乡县党的组织活动又慢慢发展起来,但此时未建立正式党组织。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10月13日日本侵略军攻占了柏乡县城,中国共产党领导柏乡人民揭开了抗战序幕。1938年随着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开辟和发展,柏乡县地方党组织在冀南军区党委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建立了中共柏乡县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6月建立了二个区委。1939年初,中共柏乡县工作委员会已发展建立农村党支部20多个,党员人数360多人。为加强党的领导,继续扩大党员队伍,广泛发动群众进行抗日斗争,2月建立了中共柏乡县委员会,这一年是柏乡县党组织发展壮大的高潮。1940年春“百团大战”后,日军加紧了对华北地区的“扫荡”,使党组织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党员总数由原来的360多人减少到不足100人。1944年抗日战争进行到战略反攻阶段,柏乡县党组织又开始发展壮大。在八年抗战中,柏乡县党组织经历了一个发展挫折大发展的过程,抗战胜利后,中共柏乡县委下属2个区委、45个农村党支部,共有党员190多名。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各级党组织不断发展贫苦农民中的积极分子入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党员人数达1,170名,农村党支部发展到101个。同时,县委实行了有计划、稳步发展的方针,在教育、卫生、手工业、公司合营企业单位发展党员、建立组织、提拔领导干部。1954年,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县委整顿党支部,对不称职的支委进行调整,1956年全县党员发展到2,038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各级党组织建立了“三会一课”(党员会、党小组会、党支部会、上党课)制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注重从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中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同时,恢复了干部选拔考核制度,注重按“四化”(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标准要求选拔干部。1987年,发展182名知识分子入党,把35名科技人员提拔到领导岗位。1992年3月,县委制定了《关于抓紧培养中青年干部的意见》,规定各乡镇、科局后备干部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党校培训,并结合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深入基层锻炼。提拔科局级干部,都要具备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并进行交流和轮换岗位的锻炼,形成制度,长期坚持。1995年,全县党员发展到7,683名,建12个基层党委,323个党支部,其中党员干部为2,724人,科局级以上党员干部474人。
二、思想作风建设
(一)整党整风1943年底,县委书记参加太行整风和审干,冬季县委举办区干部整风学习班。1948年1月,冀南四地委根据晋冀鲁豫会议精神,在南宫开展整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改变党的组织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的现象,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柏乡县参加整党的共67人,认真学习了中央制定的《土地法大纲》研究了党的政策,制定了平分土地的方法、步骤等。
1948年7月,县委成立了“反李自成思想学习委员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一书,联系思想实际,进行自我教育,在革命队伍的内部清除享乐主义和功臣自居思想。同年10月,县委分批进行农村整党,主要学习了毛泽东同志《整顿党的作风》等论著,用以改进工作作风。
1957年5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指示》,在全县开展整风运动。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各抒已见,畅所欲言,帮助各级领导克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不久整风转入反右斗争,由于反右斗争的扩大化,有一部分党员干部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62年县委根据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失误,县委成立了整风整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运动中出现的“二平”(贫富拉平,平均主义分配)“五风”(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风)进行了克服和纠正。
1970年7月,柏乡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领导全县党员干部开展斗批改整风运动,批判“阶级斗争熄灭论”“入党做官论”“党内和平论”,人人进行斗私批修,搞好思想革命化。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县委认真贯彻会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拨乱反正纠正过去工作中的失误,平反昭雪冤假错案。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澄清干部的思想,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
1985年5月,按照“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要求,县、乡、村开始分三批进行整党,对全县党员进行了全面的思想作风教育,认真纠正了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1986年8月整党结束,对党员进行重新登记。
1987年后,县委结合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进行整顿,认真查处了腐败现象和败坏党的形象的党员干部。
1989年7月,县委以清“四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设卡)为主进行整党,惩治腐败,完善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风”(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风、年关庙会大吃大喝风、公车乱用风)。倡导节俭光荣,设立4个征言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0年代后,县委针对个别基层干部不团结,党组织软弱涣散,影响经济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沟通思想对话活动,使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相互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起来,改进工作作风。
(二)党员教育战争年代,县委经常举办党员训练班和召开各种会议,讲授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政治形势教育。建国后,县委以党章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内容,并结合抗美援朝、互助合作、“三反”、“五反”、“镇反”、“肃反”、“四清”等运动对党员进行教育,要求党员在生产和各种政治运动中模范带头。同时,县委党校集中轮训基层干部和党员,使党员教育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改革开放后,农村党支部逐步建立了党员活动室,使党员定期活动形成制度。开展党员挂牌活动。对零散外出经商的党员实行书信联系,及时沟通思想。要求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遵纪守法。经过教育农村党员在计划生育、完成粮食征购和勤劳致富等方面都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三、纪律检查
中共柏乡县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把一些贪污受贿,蜕化变质的党员干部,有的开除党籍,有的留党察看。50年代,肃反运动中,把隐瞒自己政治错误的某些党员干部查出来,给予党纪处分。“反右派”运动中,由于扩大化,把一些党员错划为右派,给予党纪处分。1956年撤销县纪委,县委设监察委员会,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64年在“细线条四清”中,部分党员因多吃多占受到处分。1979年恢复县纪委和1984年县纪委升格为县级领导机构后,其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建设和党纪教育,开展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党内违纪案件,建立一系列强化党内监督和廉政建设的制度。配合组织部门开好乡局级党组织生活会,协助县委整顿干部纪律,提高广大党员遵纪守法自觉性,维护全县安定团结,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1993年3月,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以后,把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工作重点,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共受理信访举报857件(次),查处违纪案件49起,处分党员干部42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97.5万元。
四、宣传教育
抗日战争时期,县委采取学习党内文件、报纸、领导作形势报告、举办训练班和文艺宣传队等形式,动员各阶级、各阶层,团结抗日,宣传民族气节、革命英雄主义和统一战线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宣传土地改革和整党整风运动的方针、政策。同时,号召全县人民大力支援全国解放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配合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运动(“三反”、“五反”、“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等)的开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续地开展学习和宣传毛泽东思想的群众性活动,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等。1958年宣传“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60年代宣传“以阶级斗争为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号召人民时刻警惕国内外阶级敌人妄图颠复社会主义的阴谋活动,防止在中国出现修正主义,复辟资本主义。同时,号召干部群众向雷锋、焦裕禄学习。文化大革命时期,宣传“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组织干部、群众“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斗私批修“评法批儒”、评《水浒》。1978年后,重点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纠正“两个凡是”的观点,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号召党员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转变观念、带头致富。
十四届四中全会以后,县委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围绕“富民、强县、升位”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政治优势,统一全党思想,合力推进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1952年,柏乡县建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县人民政府设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事处。“文化大革命”中,县革委成立信访组。1985年县委设信访办公室。1989年设书记、县长接待日,每周一为接待日,由正副书记、县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93年机构改革中信访办公室改信访科。1995年县委信访科改信访局,设局长、副局长及办公人员。据统计,共接待群众来访4,892人次,来信1,135件,办结率为93%。
六、统一战线
1938年4月,中共柏乡工委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方针,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组织中共党员,吸收进步人士、知名人士、各界爱国人士参加中华民族革命战争总动员委员会柏乡县委员会,结成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0年春,县委召开了柏乡县第一次参议会,与会人员有共产党员、干部、农民、妇女、工商业者、非党知识分子及宗教界人士。1952年采取“自愿互利,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吸收个体工商业者为供销合作社职工。1958年将个体工商业者过渡为全民所有制职工和干部。年底,在“反右”中统战工作停止。1962年后,县委恢复统一战线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又停止。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为错划右派的人平反),对宗教、侨务以及在澳台定居的柏乡籍人士也加强了联系,并为其在柏乡境内的家属亲友提供方便。宣传“一国两制”方针。
90年代开始,县委、县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的作用,使之为祖国民族统一大业和柏乡县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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