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击经济犯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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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657
颗粒名称: 三、打击经济犯罪
分类号: D914.33
页数: 2
页码: 453-454
摘要: 本段描述的是柏乡县打击经济犯罪。
关键词: 经济犯罪 伪劣商品 柏乡县

内容

建国初期,由于某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形势紧张,一些不法私商趁机抢购物资、囤积居奇、倒买倒卖、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进行非法活动。县人民政府通过采取国营商业采购和调拨物资的办法,平抑物价。同时,开展“三反”、“五反”运动,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打击投机倒把活动。1949年下半年主要对土布、私盐进行查处。1953年后,又着重查处了严重破坏粮棉统购统销的投机倒把案件。“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打击面扩大,把一些个体工商业和个体商贩的小本经营也都视为投机倒把予以查处。1972年查处案件441起主要有粮食、布票、土布、棉花。1974年共查获各种违法违章案件990起,查获主要物资有:粮食、粮票、棉花、土布、油脂油料、化肥、钢铁、锡钢片、木材、自行车、糖、农药、谷草、油封、毛猪、棉饼、磷矿粉、机器、电动机、轧车子、苇子、苇薄、羊等。1978年后,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随之移到查处投机诈骗活动上来。对假冒伪劣商品和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工商部门也进行了认真查处。1980年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处理的投机倒把案件,普遍进行了复查,重点复查了24起,有问题的11起,共退款1,083元。同年,共查处投机违章案件219起,比1979年减少1,831起,查获的主要物资有木材、化肥、耕畜、粮食、油脂、油料、棉花、土布、粮票、布票、白银、银元等。
  1986年前,由市场股负责查禁伪劣商品。1987年成立经济检查股。1993年,工商物价机构合并,重新设置市场股,统一领导。自1987年以来,每年进行5~6次较大规模的伪劣商品查禁活动,主要包括:化肥、农药、种子、农地膜等生产资料产品;烟、酒、糖、茶、衣服、鞋帽、火柴、洗衣粉等生活用品;书刊、音响、录像等文化用品;彩电、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家用电器。查禁方法:一般采取单独进行和与有关单位联合行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于问题严重、影响较大或被单位和个人检举揭发的重大问题随时查处。1993年至1995年共查处假劣化肥106.5吨,农药20吨,假种子15吨,劣质啤酒1万瓶,变质饮料0.6万瓶,销毁病死鸡3.8万只,处理注水猪肉1.5吨。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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