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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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64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分类号: C829.23
页数: 2
页码: 447-448
摘要: 本节描述的柏乡县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关键词: 统计管理 体制改革 柏乡县

内容

196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统计工作业务上受上级统计部门垂直领导,行政工作由当地党和政府负责。1963年,国务院发布《统计工作试行条例》,使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工作受到干扰。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颁布,柏乡县的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进入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柏乡经济出现“多元化”的格局。鉴于报表多、乱、渠道不畅、统计力量薄弱,现有的统计体制与之不相适应,1990年,中共柏乡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统计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柏乡县统计管理体制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将县直商业局、二轻工业局、县供销社、乡镇企业局等15个主要部门和10个乡(镇)的统计人员和经费及统计任务一并归县统计局管理;乡镇统计员派驻各乡镇办公;将县统计局内部机构进行改组,农村经济调查队名称不变,综合股改为综合统计研究室,商业股改为商业经济调查队,工业股改为工业经济调查队后增设人口调查队,其4队一室均升格为副局(科)级单位;乡(镇)建立“实体型”统计站,县直各单位及全县各村庄都配备专兼职统计员;同时,柏乡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县统计人员在业务上一律受县统计局垂直领导,县统计局对全系统统计人员实行“三权”管理,即统计人员的考核奖励、职称评定、上岗离岗均通过县统计局方可;统计报表实行《农村统计一套表》、《工商统计一套表》。
  统计体制改革方案施实之后,柏乡县由较松散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集中统一型”的管理体制,统计工作得到加强,报表准确,反馈及时,统计的监督、信息、咨询三大职能充分发挥出来,被国家统计局有关专家定为“柏乡模式”,统计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1991年12月国家统计局局长张塞等到柏乡县考察统计体制改革情况,认为柏乡县改革后的统计机构形式与内容相统一,与职能相一致,称“在柏乡找到统计的新途径”。随后,河北省委书记邢崇智、省长程维高、副省长叶连松会见了张塞局长,均表示支持统计改革,并要求每个地市都要按照柏乡县经验改革几个县(市),经过三年努力,在全省基本铺开。1992年1月常务副省长叶连松率领省统计局长、副局长、计经委副主任、编办主任及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厅、体改委有关人员到柏乡考察统计改革情况,认为柏乡统计改革体现了精简、效能、综合、统一、节约的原则,要求首先在邢台地区推广,然后再选几个地市推广柏乡经验。同年3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记者组(团)到柏乡县采访统计体制改革情况,分别在《新华社内参》、《人民日报》、中央电视新闻节目中登载或报道。同年9月18日,省编委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柏乡县机构改革方案》中,把柏乡县统计局列为县政府18个工作部门之一。1992年2月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柏乡县县长马明占、县统计委员会主任王禄群(小南阳村人)先后介绍了柏乡县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此后,柏乡县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在全国引起重视,来自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辽宁、黑龙江、湖南、湖北、福建、内蒙、天津等省市自治区的省、市(地)、县(旗)参观学习的单位和人员络绎不绝。
  1992年柏乡县统计委员会被评为全国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柏乡县统计委主任王禄群被国家统计局、全国总工会、劳动人事部授于全国统计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受到李鹏总理、钱其琛副总理的亲切接见和合影留念。1993年,王禄群又被河北省总工会、省人事厅授于河北省劳动模范。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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