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图书馆
邢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邢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附:民间借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630
颗粒名称:
附:民间借贷
分类号:
F832.38
页数:
1
页码:
439
摘要:
本段描述的是民间借贷包括典当、高利贷、粮食借贷。
关键词:
民间借贷
典当
高利贷
内容
典当为高息定期抵押贷款的金融活动。典当经营者多开设铺子,俗称“当铺”。当铺规定:典当物品要由当铺经营者单方作价,然后贷给其价值三分之一的现金,还贷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到期不赎谓之死当。一般月息2分以上。
高利贷1948年前,境内高利贷月息一般为3分。盘剥较为严重的又加一利:即借款利息逐月增长1%;上搭利:借款100元,先扣除利息30元,实得70元;借高粱还小麦(在夏季收获前借高粱一斗,到夏收后还一斗小麦)。
粮食借货1952年,部分农村存在粮食借贷,主要以亲戚朋友作中间人,借、贷双方不见面,主要以麦子、谷子、红粮为主,以斗计算,多以春天贷谷子、红粮一斗,麦后还麦子一斗,如春天贷麦子一斗,麦后还麦子一斗半。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