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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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618
颗粒名称: 三、现金管理
分类号: F820.4
页数: 2
页码: 433-434
摘要: 本段描述的是现金管理既是国家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重要条件,又是国家管理货币、稳定金融物价的重要财经制度。
关键词: 现金 管理 现金交易

内容

现金管理既是国家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重要条件,又是国家管理货币、稳定金融物价的重要财经制度。
  建国初期,鉴于物价上涨,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货币管理施行办法》,银行部门加强了对现金的管理。规定凡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和合作社,除允许保留规定的现金库存外,其余全部交银行管理。除工资发放对私支付外,不得使用现金,必须由银行转帐划拨。对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由银行拨款并对其实行监督。1955年,国家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货币工资制。
  1958年“大跃进”时期,对现金管理放松,采购员携带大量现金到外采购物资。1962年,国家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县银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对收支较大的单位,让其事先编报现金计划,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携带现金到处抢购物资。同时,加强清理拖欠,组织回笼,控制投放工作,当年货币纯回笼15万元。同年,对工资基金管理由粗管转为细管。197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单位领取工资必须使用“工资支付凭证”。1977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实现现金管理的决定》,银行充实了现金管理人员。1985年10月,国家发布《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建立工资、奖励台帐,对超计划限额银行不予支付。但从1984年后,个体工商业迅猛发展,现金使用量日趋增多,个体户购买大宗高档耐用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摩托车等全部用现金交易。
  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奖励开支增大,随之现金支出逐年增多。1986年,现金纯投放89万元。1988年,国务院发布《现金管理条例》,对银行现金管理检查员颁发现金管理检查证,进一步加强了对现金的管理工作。1995年,人民银行现金总收入9,746万元,现金总支出17,599万元,实现货币纯投入7,854万元。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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