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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货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6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货币
分类号:
F822
页数:
6
页码:
429-434
摘要:
本节描述的包括一、货币种类、二、货币投放、三、现金管理。
关键词:
货币
现金
面额
内容
一、货币种类
县域内流行最早的货币,迄今已有2,000余年,唐代以前,流行先秦刀币、汉五铢钱,新莽货币等铜币。清时,通用制钱、生银(白银)。清末始,有银元(俗称龙洋、大洋)、站人洋、鹰洋各种。辅币有铜元(亦称铜板、铜子)、角洋。制钱为方孔圆钱,从明朝开始铸造,一般为一钱一文,清康熙、乾隆年间所铸制钱重量较准,质量也好。嘉庆、道光以后,其小钱杂出。咸丰三年(1853)后,开始铸造大钱,即“当十”、“当百”、“当千”各种,其信用降低,到1920年不再流通;白银:以两、钱、分为计算单位,是清朝的本位货币与制钱无固定对换比价;站人洋、鹰洋为国外货币亦称洋钱,一块为1元,20世纪初开始在柏乡境内出现。光绪年间,开始铸造“光绪元宝”俗称龙洋。每大洋1元,抵换铜元70余枚,角洋以10角换大洋1元。
(一)民国货币民国初,流通清代龙洋,民国3年(1914)始有袁头币。民国17年(1928)始见中山币。辅币:铜元、角洋。民国初,流行袁头、龙凤各种,但到民国20年(1931)就不多见。铜元有民国成立后当二十者,民国15年以后又有南省所铸之当五十者。民国初,每大洋1元换铜元100枚。民国5年增至150枚,民国10年增至200枚,民国11年增至230枚,民国14年增至300枚,民国16年增至400枚,民国17年增至420枚,民国20年落到400枚。之后,由于铜价上涨,铜元不再流通,改实行铜元票,其面额有10枚、20枚、30枚、50枚、100枚等十几种。角洋到民国8年后其价渐落。民国20年,袁头币12角换大洋1元,龙凤币13角换大洋1元,角洋换铜元之数即按此比例折合。民国元年,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两银行发行的纸币开始流通,然不多见。殷实商号计17家发行1角、2角票两种,共计发行6千元,到民国20年停止使用。民国24年(1935),国民政府废止银本位制,实行纸币制度。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定货币(亦称法币),禁止其它货币在市场流通。银元与法币兑换比价为1:1。然境内唯有中国、交通两银行发行之纸币最有信用。法币主币面额有1元、5元、10元,辅币面额有1角、2角、5角、1分、2分、5分,1938年后被伪币取代。
(二)抗日战争时期境内流通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伪联币,其面额自半分至5千元,先后发行约45种。(三)解放初期柏乡市场上流通货币有边钞、北海贷币、西北农钞、冀南币共有4种,其中以冀南币为多见。冀南币为冀南政府银行1939年发行,1945年柏乡解放后成为当地流通的本位货币,1948年12月停止发行。主币面额:1元、2元、3元、5元、10元、20元、25元、50元、100元、200元、1000元、2000元,辅币面额:1角、,2角、3角、5角以及拾枚铜元券。(四)人民币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此后人民币成为唯一合法的货币。首批发行的面额有:10元、20元、50元3种,1949年,收缴假币共计21张,折合人民币390元,其中有人民币、冀钞、北海、边纱等种。1949年,开始收回其它旧币、人民币对冀南币比价为1:100。到11月底,共收旧币377,000元,至1953年12月底,发行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等12种。1955年2月,发行新版人民币,以新币1元兑换旧币1万元的比价全部兑换,是年3月底,停止旧币流通。到1977年,发行新版人民币面额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11种,25种版面。1957年12月1日,发行金属硬币,面额有1分、2分、5分3种,与纸分币等值流通。1964年,开始收兑了1955年发行的由苏联代印的10元、5元、3元券。对1953年版1角、2角、1元、2元券;1956年版1元券;1960年版1角券;1962年版1角券等面额的纸币在银行内部实行“只收进、不付出”的做法。1977年,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面额有10种,即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共15个版面,其中金属币3种,纸币12种。1979年1月,首次发行建国30周年纪念币,尔后又陆续发行了国际儿童纪念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运会纪念币、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纪念币等26种流通性金属纪念币。1980年,发行金属币面额为1角、2角、5角、1元4种,与同面额的纸币等值在市场混合流通。1987年4月,发行50元券和新版5角券人民币。1988年5月,发行100元和新版2元、1元、2角券人民币。同年9月,又发行了新版10元、5元、1角券人民币。1992年,发行(1990版)100元、50元带金线人民币。1995年,流通中出现面额为10元、50元、100元假币。
二、货币投放
建国后,货币流通形式分为现金和结算两种。现金流通可通过投放和回笼两条渠道完成。投放渠道主要包括:劳务性支出、行政事业费支出、农副产品采购支出、工矿产品采购支出、信用社支出、储蓄存款支出等;回笼渠道主要通过:财政收入、信用社收入、储蓄存款收入、服务事业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完成。结算亦称转帐流通,主要包括:财政收支、银行货款收支、劳务性供应结算、商品交易结算和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的资金上缴和下拨等。
实行有计划的货币投入与回笼,成为调节货币流通和稳定货币的重要环节。自1949~1995年的47年中,有12年现金收入大于支出,纯回笼货币6,215万元,平均年纯回笼货币517.9万元;有35年现金支出大于收入,纯投放货币17,180万元,平均年纯投放货币490.9万元。1949~1957年货币投入日趋稳定,9年共投入货币1,42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柏乡的经济建设,1957年工业总产值达到659万元,是1951年的659倍。1958~1961年,由于“左”的错误和自然灾害影响,经济建设受到严重挫伤,4年共投放货币237万元。1962年,贯彻中央关于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开始紧缩银根,加强现金管理,增加了货币回笼。1962年和1963年货币回笼分别为15万元和22万元,1965年货币投入达122万元。“文化革命”时期,由于“左”的干扰,工农业生产遭到破坏,信贷失控,货币投放不稳定。1966年投放94万元,1970年投放186万元,1974年回笼47万元,1976年回笼33万元。1977年,根据中央关于“想方设法多回笼货币”的精神,当年货币纯投放189万元。1987年后,货币回笼逐年上升,1987年回笼391万元,1991年回笼1,664万元。1992年后,货币投放逐年增加,1992年回笼货币94万元,1995年投放7,854万元。
三、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既是国家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重要条件,又是国家管理货币、稳定金融物价的重要财经制度。
建国初期,鉴于物价上涨,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货币管理施行办法》,银行部门加强了对现金的管理。规定凡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和合作社,除允许保留规定的现金库存外,其余全部交银行管理。除工资发放对私支付外,不得使用现金,必须由银行转帐划拨。对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由银行拨款并对其实行监督。1955年,国家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货币工资制。
1958年“大跃进”时期,对现金管理放松,采购员携带大量现金到外采购物资。1962年,国家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县银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对收支较大的单位,让其事先编报现金计划,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携带现金到处抢购物资。同时,加强清理拖欠,组织回笼,控制投放工作,当年货币纯回笼15万元。同年,对工资基金管理由粗管转为细管。197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单位领取工资必须使用“工资支付凭证”。1977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实现现金管理的决定》,银行充实了现金管理人员。1985年10月,国家发布《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建立工资、奖励台帐,对超计划限额银行不予支付。但从1984年后,个体工商业迅猛发展,现金使用量日趋增多,个体户购买大宗高档耐用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摩托车等全部用现金交易。
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奖励开支增大,随之现金支出逐年增多。1986年,现金纯投放89万元。1988年,国务院发布《现金管理条例》,对银行现金管理检查员颁发现金管理检查证,进一步加强了对现金的管理工作。1995年,人民银行现金总收入9,746万元,现金总支出17,599万元,实现货币纯投入7,854万元。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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