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图书馆
邢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邢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二)营业税免税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604
颗粒名称:
(二)营业税免税规定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1
页码:
424
摘要:
本段描述的柏乡县营业税免税规定。
关键词:
营业税
免税
规定
内容
国营粮食企业按国家规定平价销售粮食、食油的收入;农业机械站、排灌站的机耕和排灌收入;外贸出口商品的调拨和出口的销售收入;医疗保健、育婴托儿、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农业保险收入;文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公园门票的收入,以上各种收入均免征营业税。
自50年代初到1993年底,共有60户企业享受过国家减免优惠政策,共减免357万元。
1994年1月1日始按照税制改革的要求,停止减免任何税种。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