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1994年税制改革试行增值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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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597
颗粒名称: (六)1994年税制改革试行增值税
分类号: F810.422
页数: 3
页码: 420-422
摘要: 本段描述的是柏乡县1994年税制改革试行增值税。
关键词: 税制 增值税 1994年

内容

税制改革包括四项内容,即流转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其它税种改革。新税制把税类税种分为7大类,计26个税种,分别由税务、海关、财政部门征收。其中,税务部门征收的工商税由5大税类,18个税种组成。
  流转税类: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组成;
  资源税类:由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组成;
  收益税类:由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组成。
  特定目的税类:由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筵席税组成;
  财产行为税类:由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遗产和赠与税、屠宰税组成。
  此外,还负责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和教育费附加等。1995年,国税与地税局分设后,国税局主要负责下列各税的征收管理。
  (1)增值税;(2)消费税;(3)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5)中央企业所得税;(6)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8)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上海、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印花税);(9)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税种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10)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各项税收(按税种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12)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13)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它入地方库);(14)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地税局主要负责下列各税的征收管理:
  (1)营业税。金融保险(包括非金融机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建设维护税;(5)车船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9)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0)企业所得税(包括地方国有、集体、私营及省属企业);(11)印花税;(12)筵席税;(13)资源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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