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改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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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596
颗粒名称: (五)利改税
分类号: F810.422
页数: 1
页码: 420
摘要: 本段描述的柏乡县1983年~1994年1月利改税。
关键词: 试行 工商税 财政部

内容

1983年,恢复牲畜交易税。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用向国家缴纳所得税来取代原向国家上交利润的办法。
  1984年,国务院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开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
  1985~1990年,相继开征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国营、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建筑税;筵席税;印花税;特别消费税。
  1991~1993年,废止建筑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到1993年底,征收的工商税有5大税类,32个税种。本县实际开征的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国营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印花税、国营企业所得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国营企业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994年1月,废止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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