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制修改(1953年1月~1958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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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593
颗粒名称: (二)税制修改(1953年1月~1958年)
分类号: F810.422
页数: 2
页码: 419-420
摘要: 本段描述的是柏乡县税制修改(1953年1月~1958年)。
关键词: 税制 税收 营业税

内容

1953年1月,根据“就物征税”、“税不重征”原则,试行商品流通税,简化货物税,修正营业税,特种消费行为税改称文化娱乐税。国家统一征收12个税种,即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盐税、关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利息所得税。是年本县实际开征的税种有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文化娱乐税、利息所得税共计8种。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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