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物资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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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54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物资供应
分类号: F252.2
页数: 6
页码: 399-404
摘要: 本章物资供应包括发展概况、物资购销、物资管理。
关键词: 柏乡县 商业贸易 物资供应

内容

国家计划内物资如钢材、木材、化轻、水泥、燃料等物资,长期以来由计划部门审批调拨,物资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拨的指标,按照县计划下达的分配指标和分配计划经营和管理。物资供应坚持“保护重点,照顾一般,先计划内,后计划外,专科专用,统筹兼顾”的原则,保证国家计划的实施,支持工农业生产建设。
  第一节 发展概况
  解放前,县地物资由个体私营经销,且多集中在少数商贾富豪手中。1949年,组建物资经销管理机构,始称推进社,1950年,更名供销合作社,以购销木材为主。1962年,成立物资供应站,隶属邢台地区物资局。1965年初,柏乡、临城两个物资供应站合并,成立邢台地区物资局镇内分局,经营范围不变。1968年2月,更名为物资煤炭供应公司,随机构变更,增加煤碳经销,年销售额仅30余万元。1971年,成立物资局,占地面积约15亩,固定资产仅十几万元,主要经营管理金属材料、木材、机电产品、化轻产品、水泥等物资,供应分配原则是“保护重点,照顾一般,先急后缓,先计划内,后计划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拨的指标,按照分配的计划,管理和供应上述物资。1975年以前,年物资销售额和利润一直在100万元和2万元左右。1976年后,国家逐步放开物资市场,开始实行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物资部门解放思想,大胆开拓,积极改革,扩大经营,完善各种承包责任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由一个综合物资公司发展成为5个专业公司,一个物资供应站、一个蜂窝煤厂,干部职工由15人增加到120人。经营场所由原来镇内的一处,发展到包括县城两处、固城店一处、镇内三处的物资供应网络。固定资产由十几万元发展到占地45亩、汽车6辆、库房、门店、宿舍办公室7,00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175万元,年物资销售额由100万元增加到2,100万元,年实现利润由2万元增加到30余万元(最高年份),物资局连续16年被评为地区物资系统先进单位,1989年,物资局被评为河北省物资系统经营达标单位。1990年荣获河北省物资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节 物资购销
  一、金属材料
  建国初期,本县无专营金属材料的部门,有限的金属材料购销由推进社、供销合作社、物资供应站办理。1970~1978年,金属材料由物资局统一组织购销。此间,由于生产建设项目的增多,钢材供不应求。为此,物资部门采取调剂串换,远购近销的经营策略购进钢材,经营品种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保证了供应。1979年4月,设立了金属、燃料、木材和建材等科。1984年,成立了金属材料公司,有仓库600平方米,货场2,000平方米左右,地址设在镇内火车站南边107国道东侧。1979~1989年期间,国家每年计划内钢材指标达500~800吨,以及部分有色金属。从1990年开始,国家分配的计划指标逐步减少,到1993年全部取消。为了弥补计划供应的不足,金属材料公司先后与河北省金属材料公司、邢台地区金属材料公司、首都钢铁厂、唐山钢铁厂,邢台、邯郸、石家庄钢铁厂等单位建立了业务关系,积极组织购进钢材,保证了生产、生活所需钢材的供应。1987年,物资部门分别在凌家桥、固城店镇设立了两个钢材供应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购买。1985年以前,年供应钢材量在100吨左右,1986年到1992年,年平均供应钢材量达1,500吨左右,最高达2,600吨。1993年,因自身体制和受个体金属材料经营者的冲击,开始呈下滑趋势,从1993年到1995年,年供应钢材分别为1,050吨、810吨、710吨。
  二、机电化轻产品
  建国初期,机电化轻产品由私营、国营百货公司和五金公司经营,主要经营少量的二、三类机电产品和部分纯碱、油漆等化工产品。1965年以后,随着工农业机械化对机电产品和化轻产品的需求量逐年增长,物资部门所经营的机电化轻产品种类也相继增长,开始机电产品和化轻产品由物资局综合组织购销,主要经营品种有机电产品(汽车、拖拉机、车床、变压器、电动机、水泵、轴承、电缆、电线等)、化轻产品(工业尿素、碳铵、橡胶、轮胎、硫酸、烧碱等),年销售额50万元左右。1979年,设机电化工科。1984年,成立了机电化轻公司,设在县城北关外凌家桥村南。1992年,又在县城东环路分设了第一机电设备公司,建立了以经营机电产品和化工产品为主的专业物资公司,经销的机电化轻产品,品种由过去的50多种增加到600多种,年销售额300多万元。
  三、木材
  建国初期,木材属一类产品,由国家管理。1958年,木材实行统购统销。本县因无森林资源,主要靠国家调拨供应,盈利寥寥。1962年物资供应站成立以后到1974年,国家每年调拨木材400立方米左右,远远不能满足生产建设和群众生活的需要。1975年到1986年物资部门除完成国家分配的600立方米左右的调拨任务外,采取协作求援,调剂串换等方式组织购进计划外木材资源,年供应木材量达1,000余立方米,多时达4,000多立方米。1987年木材公司成立,地址设在京广铁路镇内火车站南边107国道东侧,货场面积约6,000平方米。当时,国家正在逐步减少分配调拨指标,逐步向市场经济转移。木材公司除一小部分木材靠国家调拨外,大部分木材都是靠自购自销。组织木材的方式主要是用当地生产的面粉去林区协作木材或求援,木材来源主要是从内蒙古的满归林业局、莫尔道嗄林业局、黑龙江的塔河林业局等地购进,年销售木材量达12,000立方米,最兴盛时期当属1987~1992年,其中1991年,销售16,595立方米。之后,因体制和个体木材经营者的冲击销量递减,1995年,销2,905立方米。
  四、煤炭
  建国前,本县用煤只限于一些富裕人家。进入50年代,用煤量有所增加,1963年,国家对煤炭实行计划供应,年分配的计划内用煤1,500吨左右,仍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了缓解供需矛盾,1970年,在临城县黑城建小煤矿一座,年平均采煤在7,785吨左右,总产煤77,849吨,1990年停办。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煤炭的需求量也逐步增大,为此燃料公司与大同煤矿、阳泉煤矿、郭二庄煤矿、邢台煤矿等建立业务关系,积极购进调运煤炭,年均销售煤炭达20,000吨,最高达36,000吨。
  第三节 物资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49年,柏乡成立推进社,1950年,改名供销合作社。1962年设物资供应站,属地区物资局直接领导。1965年初,柏乡、临城两站合并,成立邢台地区物资局镇内分局,负责两县的物资、煤炭的购进、储运和供应。1968年,撤销了邢台地区物资局镇内分局,将货、财产和场地分别划分给柏乡和临城,成立柏乡县物资煤炭供应公司。1971年初,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撤销了物资煤炭供应公司,建立了物资局,设办公室、财务组、业务组、储进组,地点设在镇内,主要经营钢材、木材、机电、化轻产品。1979年,增设了金属材料和机电化工科,分别设在镇内和柏乡县城。1984年,随机构改革,燃料公司和蜂窝煤厂由商业局划归物资局管理,物资局下属7个公司(场、站),即金属材料公司、木材公司、燃料公司、物资供应站、蜂窝煤厂、机电化轻公司、第一机电公司,局机关由镇内搬迁到县城北关,镇内设金属材料公司、木材公司和燃料公司,物资供应站设在固城店镇,其它公司设在县城。1990年,局机关搬迁到县城东环路西侧,下设财务科、计划业务科、办公室,到1995年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21人。
  二、经营管理
  物资局作为县政府管理物资的职能机构,主要行使行政管理,计划调控,下属企业开展各种物资购销业务。计划经济时期主要强调社会服务,支持工农业生产、执行国家统一牌价,销售对象是国营、集体企业和县、乡、村行政组织,销售中严格执行审批计划,一般情况由县政府计划部门下达销售计划,物资供应部门按计划予以供应,管理严密。紧缺物资经营品种分六个大类,即金属、木材、煤类、机电、化工、建材,670个品种。自1992年后,根据国家改革开放的政策,物资系统由计划经济逐步转为市场经济,计划供应物资逐步取消。1993年,全部取消计划供应物资,物资局改为物资总公司,实行自收自支。总公司对下属单位按照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实行了人员、工资、价格、经营品种四放开。投入市场竞争,实行目标管理,定额上交,自负盈亏。对小型门市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品种扩大,先后增设机电器材公司、织染厂、化工厂三个单位和钢材水暖门市,增加了农用三轮、脱粒机、农用犁、布匹等品种,在市场竞争中巩固了国家物资企业的阵地,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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