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棉花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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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497
颗粒名称: 一、棉花收购
分类号: F762.2
页数: 2
页码: 375-376
摘要: 本文讲述了柏乡县商业贸易集体商业棉花收购情况。
关键词: 商业贸易 集体商业 棉花收购

内容

建国前,棉花由私营商业经营。1949年,县设三个棉站对棉花进行收购和加工,即城关一站、东小京二站、营儿三站。1950年,棉花划归国营花纱布公司经营,由供销合作社代购,具体工作由棉花经理部负责。1951年,棉花生产和收购纳入计划,实行预购政策,政府与农户签订合同,同时付给10~15%的预购定金,所付定金在交售新棉时,从售棉款中扣除。预购定金用于购买棉花生产所需的资料,当年收购棉花164.5万公斤。1954年,对棉花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继续由供销社棉花经理部负责。1956年,成立采购局,负责棉花收购工作。1958年,采购局改名棉麻公司,负责棉花收购。1961年,为鼓励棉农植棉生产积极性,国家规定每交售100公斤皮棉奖售粮食35公斤、化肥50公斤、布票20尺。1962年,规定每交售100公斤皮棉在1961年奖售物资不变的基础上,增奖食糖1.5公斤、卷烟12盒。1965年,取消奖售食糖、卷烟。1966年,亩产皮棉17公斤,总产294.9万斤,收购284万斤。1978年,每交售100公斤皮棉奖售优质化肥80公斤,当年棉花亩产皮棉16.5公斤,总产皮棉139.4万公斤,收购皮棉127.5万公斤。1979年,实行棉花超购加价政策,以3年平均收购量为基数,对超基数收购的棉花加价30%。1982年,每交售100公斤皮棉,奖售化肥70公斤。1984年,棉花加价由基数法改为比例法,按倒二、八加价(即80%加价、20%按牌价)。1984年,亩产皮棉81.5公斤,总产皮棉687.4万公斤,收购皮棉731万公斤,三项创历史最高纪录。1988年,棉花收购实行厂(棉油厂)、站(棉花收购站)合一。1993年,又恢复原来的棉花经营体制,棉麻公司负责收购,棉油厂负责加工。九十年代初始,棉花生产呈逐年下降趋势,期间,国家和省都出台了棉花收购优惠政策,但由于棉田病虫害连续严重发生,致使棉田大幅度减产,甚至绝收,严重影响了棉花种植和生产,出现“买棉难”。1990年,亩产皮棉45.3公斤,总产皮棉275.1万公斤,收购皮棉250万公斤。1992年,全县收购皮棉15万公斤。1993年,遇到风雹灾害和棉铃虫重发生年,全县亩产皮棉仅11公斤,总产皮棉10万公斤,多数棉农难以完成国家下达的交售任务。对此,政府加大收购力度,对未完成任务的征收棉花差价款,致使很多农户到临县农村高价买棉,拿到本县收棉站平价交售。1994年,国家上调棉花收购价格,标准级皮辊棉每担由300元提高到500元。同时,政府部门制定强制植棉政策,形势虽有好转,但变化不大。是年,亩产皮棉33.1公斤,总产皮棉209.4万公斤,收购皮棉125万公斤。1995年,国家再次上调棉花收购价格,标准级皮辊棉每担提高到700元,省政府规定每交售100公斤皮棉奖售平价尿素30公斤,仍未扭转棉花收购工作的被动局面。1995年,亩产皮棉17.5公斤,总产174.4万公斤,收购皮棉190万公斤,兑现奖售棉农化肥271吨。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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