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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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4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发展历程
分类号: F279.24
页数: 3
页码: 343-345
摘要: 本文讲述了柏乡县乡镇企业发展历程主要行业有:乡村兴办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养殖业;第二产业中的造纸、食品、建材、化工、机械、纺织、缝纫、建筑、工艺美术等;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服务等。早在明清时期就以糕点、编织、纺织、小型农具制做等家庭作坊的形式出现,烧砖瓦、弹轧花、柳编、草编、榨油、豆腐坊、铁木业等行业,在各个时期都很兴盛,显示出了区域生产的优势。但真正的发展,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其发展经历了农村副业、社队企业、乡镇企业三个阶段。
关键词: 发展概况 发展历程 柏乡县

内容

本县乡镇企业是在农村手工业和农产品初级加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广大农民自己兴办的从事商品生产、交换、服务活动的盈利性经济组织,包括乡办、村办、联办和个体企业等。主要行业有:乡村兴办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养殖业;第二产业中的造纸、食品、建材、化工、机械、纺织、缝纫、建筑、工艺美术等;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服务等。早在明清时期就以糕点、编织、纺织、小型农具制做等家庭作坊的形式出现,烧砖瓦、弹轧花、柳编、草编、榨油、豆腐坊、铁木业等行业,在各个时期都很兴盛,显示出了区域生产的优势。但真正的发展,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其发展经历了农村副业、社队企业、乡镇企业三个阶段。
  一、农村副业阶段 50年代初,乡镇企业处于萌芽时期。当时,由于土改和农业合作化运动,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出现了大批剩余劳动力。农村副业开始兴办,并有了一定的发展。主要行业有传统的手工业、农机具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砖瓦烧制业等。
  二、社队企业阶段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中共中央号召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公社工业化,要求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小型企业被平调为公社企业,但由于缺乏技术,管理不善,盲目上马等原因,导致大部分企业倒闭。1960年,社队企业绝大多数被解散。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期间,农村工副业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加以限制,社队企业在种种干扰中虽有一定的发展,但速度相当缓慢。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发展社队企业的若干政策,社队企业才得以蓬勃发展。1978年,全县有社队工业企业146家,固定资产301.8万元,从业2,902人,工业总产值474.8万元,年利润96.1万元,税金14.26万元。
  三、乡镇企业阶段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队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和巩固。
  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社队企业改为乡镇企业,从而开始了乡镇企业发展的新阶段。乡镇企业的范围已从原来公社、大队两级,改变为乡、村、联营合作和个体企业。乡镇企业迅猛发展,给县域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1985~1995年,是乡镇企业发展壮大的十年,期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为加强乡镇企业的领导,推进乡镇企业迅猛发展,1987年7月,县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带领各乡镇党委书记、经联委主任到清河等先进县市参观学习,考察项目。回来后又在全县及时筹集资金,同时提出“以户办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指导思想,到1987年底全县乡镇企业摊点猛增到2,150个,工业产值达到3,351万元,总产值达到6,056万元,上交利税811万元,税金69.4万元,1988年5月县委在西汪乡召开了全县乡镇企业现场经验交流会,确定科技领先,抓重点、上质量、增效益的奋斗目标,加快了乡镇企业发展的步伐。县政府召开政务会,研究确定给予乡镇企业享受农用柴油10~15%指标的优惠,号召全县各单位,社会各阶层积极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
  1989年,县委、县政府两次召开全县乡镇企业会议,强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乡、村、联户、个体“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方针,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实行集体、联户、个体私营一齐上,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1990年5月政府下发《关于对乡镇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开展达标升级赛的实施办法》,提出发展乡镇企业的指导思想“巩固提高,优化结构,加强管理,健康发展”,重点支持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
  1991年制定《乡镇企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化》,提出“八五”期末要实现总产值3.5亿元,工业产值2亿元,利润3,500万元,上交国家税金突破400万元大关。县委、县政府为此以优厚待遇从外地或大专院校聘请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积极鼓励和支持离退休干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及科技人员到乡镇企业工作。4月,在全县双先会上,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实行农村工作重点战略大转移”的决策,鼓励和倡导广大农民以联户、个体等方式兴办乡镇、村级等不同形式的企业。1992年3月中央2号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以优惠政策,再次动员鼓励科技人员、国家干部承包或领办乡镇企业,同时下发了《扶持发展乡镇企业的有关规定》。7月、9月间又先后在固城店镇、柏乡镇召开了观摩乡镇企业发展现场会。到1992年底,全县乡镇企业摊点达到2,874个,从业人员17,475人,总产值达到15,603万元,上交利税1,680万元,消灭了白点乡。1993年,县委、县政府把乡镇企业腾飞列入“5568”工程,加速发展乡镇企业。1994年又制定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速乡镇企业发展的意见》,引导乡镇企业走规模化、集团化经营的道路。1995年又稳定了西汪乡的造纸、固城店镇的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及柏乡镇的包装、饲料、鸡笼制作等工业小区。经过这十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初步形成了以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食品及饲料加工业、建筑及建材业、五金铸造及机械制造业、商业及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纺织业为主的七大支柱行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到1995年底,全县乡镇企业摊点达3,519家,从业人员29,831人,总产值达80,770万元。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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